云南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图为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四冶进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 王茜摄
◆本报记者 蒋朝晖
【谷腾环保网讯】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流域和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9月底,全省共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21起,罚款3.64亿元。办理涉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
抓实四项重点工作,严打恶意排污行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介绍,着眼严厉打击主观故意、恶意排污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在抓实4个方面工作中下功夫求实效。
创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0年12月至今,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目前已开展了9批次,覆盖全省15个州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因疫情防控未实施)。共出动人员超过9.2万人(次),共检查各类对象超过2.3万家,发现问题总数近4.7万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企业近2500家。
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已查处该类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件,罚款265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对124家“三磷”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企业5家,处罚55万元,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已督办13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工况异常、炉温不达标、相关异常数据等问题189次,有效促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专项问题整治,积极推进238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522个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随着“放管服”工作的不断推进,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督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省纳入双随机监管污染源总数为10711家,其中特殊监管对象139家、重点监管对象1108家、一般监管对象9464家。全省共执行污染源双随机监管9699次,发现涉及环境管理问题4563个,查处涉嫌环境违法企业600家。
积极探索并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今年全省共有116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云南对清单内企业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监管2806次,发现环境问题158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7件。针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涉嫌环境违法但为非主观故意排污并主动报告、未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的企业,云南采取审慎处罚措施,减免处罚52次。执法机构通过电话、网络服务企业3131家(次),现场帮扶3505家(次),通过其他方式服务企业108家(次)。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增强执法实效
陈玉松表示,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一是继续抓好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继续抓好大中型水电站、九湖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嫌违反“三同时”、未验先投、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强化排污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排污许可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聚焦生态环保各类专项行动,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及时办理。继续抓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继续开展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大练兵活动,促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运用和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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