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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发布 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排水管理智能高效

更新时间:2021-11-24 14:45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作者: 阅读:7886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获悉,11月16日,上海市水务局发布《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规划》以防汛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改善为主线,以“补短板、强监管、升能级”为工作基调,通过“绿、灰、蓝、管”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防汛安全保障能力和初雨面源污染削减能力,让排水行业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排水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防汛排水安全可靠、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排水管理智能高效”的目标。要求“十四五”期末,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约28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规模约364吨干基/日,总规模约1840吨干基/日;强排系统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达标率30%左右;城镇雨水排水能力达3-5年一遇面积达到25%左右、中心城达到35%左右。具体详情如下: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1〕778号

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已于2021年9月16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十三五”回顾

(一)主要成效

1、着力推进雨水排水设施建设及提标,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2、着力推进水泥气同治及初期雨水治理,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提高

3、着力推进排水行业精细化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二)主要问题

1、防汛安保能力亟需提高

2、污染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3、服务管理效能尚需升级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一)落实国家战略,支撑城市能级提升的新使命

(二)响应人民期待,提升城市安全环境的新要求

(三)适应行业形势,引领排水服务水平的新提升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指标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排水设施高标配套,支撑城市发展

1、污水厂新扩建工程

2、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3、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4、雨水系统建设工程

5、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6、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二)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提升保障能力

1、连通管工程

2、管网完善工程

3、厂站设施更新改造

4、排水管道检测维修工程

5、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

(三)排水管理强化效能,提升治理水平

1、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规划落地

2、加强科学研究,提升智慧保障

3、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水平

4、健全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5、完善处置机制,加强热线管理

(四)服务重点区域,落实国家战略

1、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助力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开放

2、试点区域联防联治,支撑长三角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

3、提升排水保障能力,支撑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开放枢纽

4、多措并举“+生态”,支撑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

5、品质提升支撑五个新城高水平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依法落规

(二)部门协同

(三)行业监管

(四)公众参与

附件1.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指标定义

一、“十三五”回顾

“十三五”时期,上海市排水行业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聚焦民生、保障安全、改善环境”为重点,通过“消除空白、提标控污;厂网同步、泥水同治;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支撑和突出贡献。

(一)主要成效

1、着力推进雨水排水设施建设及提标,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结合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区消除和城市更新配套需求,大力推进排水系统建设和提标改造。针对消除中心城建成区空白点,完成规划新建的28个雨水排水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全覆盖。针对已建排水系统完善,进行提标改造的5个项目中,桃浦、龙水南、汉阳二期等3个项目开工建设,新临平泵站在选址控规调整阶段,大名泵站项建书评审待批。针对郊区规划新建16个雨水排水系统,建成11个,在建1个,4个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此外,积极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苗圃和云岭综合设施开工建设。“十三五”末本市新增雨水泵排能力约738立方米/秒,中心城建成区约16%的面积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全市建成区基本不低于1年一遇排水能力,排水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2、着力推进水泥气同治及初期雨水治理,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提高

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及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等工作,基本实现水、泥、气同治。完成泰和、虹桥、安亭等17座污水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6.3万立方米/日(与2015年底相比);关停主城区闵行、龙华、泗塘、曲阳、长桥、桃浦、天山等7座污水厂,关停规模45.65万立方米/日,净增污水处理规模70.65万立方米/日,超额完成“十三五”末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等31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至2020年底,本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840.3万立方米/日,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6.7%。

全力推进建成区管网配套、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1728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与54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大定海、新宛平及大连系统调蓄池建设,新增调蓄容积1.76万立方米。基本完成全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调查工作,完成4200余个小区以及1.7万余个市政、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和其他混接点混接改造工程。完成34座市属泵站、20座区属泵站截污设施改造。

完成中心城石洞口污泥完善工程、石洞口污泥二期、白龙港污泥二期、竹园片区污泥扩建、虹桥污水厂和泰和污水厂污泥干化工程等6个污泥处理项目;完成郊区浦东临港、嘉定、松江、奉贤、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金山等7个污泥处理项目,至2020年底,新增设施规模602.4 吨干基/日(与2015年底相比),全市污泥总设施规模达到1476 吨干基/日,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为100%。完成长宁、浦东、杨浦、闵行、宝山、青浦、金山、松江、奉贤、崇明、嘉定等12座通沟污泥处理设施项目,至2020年底,新增设施规模17.5万吨/年,全市设施规模共计21万吨/年。

加快推进污水厂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区白龙港、竹园一、竹园二及石洞口等4座污水处理厂,以及郊区金山、青浦、嘉定、松江、奉贤等19座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厂界一级标准。

3、着力推进排水行业精细化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提升运行调度能力,制订白龙港、竹园和石洞口区域污水系统整体运行调度方案、泵站优化调度方案,指导通过精准运行调度措施提升干线平稳输送能力,并进一步挖潜污水厂内部处理能力,减少末端溢流和缓解局部地区排水不畅问题。

推进管道维修养护工作,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升排水管道养护标准,推进排水管道养护作业方式转变,加强排水管道检测和修复力度。至2020年底,共完成雨水口截污挂篮安装6.5万座、雨水口更新改造6万座;完成排水主管检测6095公里、排水主管修复468公里及道路积水改善工程65公里;完成老旧泵站大修改造38座,除臭改造58座。

加强信息化保障,定期复核、补充和更新行业数据库内排水设施基础数据;推进形成运行信息全收集、运行状态全显示、运行监管全覆盖的监测网络,逐步提高运行调度能力。

强化运维监督考核,初步建立了市、区两级“厂、站、网”全过程和“水、泥、气”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研究调整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合理提高运行负荷;研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相关考核机制,激励污水处理企业主动作为,提升政府监督管理的杠杆作用。

加强法制规划科技引领,制定《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完成《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雨水2035规划”、“污水2035规划”)等市级排水系统规划的编制;制定3项地方标准及4项标准化指导技术文件,开展10余项科学研究,指导排水设施建设和行业发展。

(二)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排水行业发展在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标国际先进城市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及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防汛安保能力亟需提高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本市遭受灾害性天气的频率、强度明显增加。对照国家、行业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本市中心城建成区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面积约16%,排水系统标准偏低,加之源头径流控制能力不足、与河网除涝设施衔接不够,防汛安全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污染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2020年底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6.7%,河道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距本市污水系统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现状规模无法满足“1.5倍日均污水量稳定达标”及将初期雨水纳到污水系统进行污染治理的需求,降雨期间污水厂溢流、泵站放江污染和区域排水不畅现象仍未杜绝。另外,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削峰调蓄能力及污水片区互连互通不足,厂站网一体化运行调度能力有待提高。臭气和噪音治理较为薄弱,水、泥、气、声同步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3、服务管理效能尚需升级

本市排水设施量和服务范围在逐步扩增,市区两级管理体制下,一体化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部分设施建设年代较久,设施老化、结构性缺陷等问题突出;排水户等排水源头设施管控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自建、自管设施运维养护机制及标准需进一步规范,巡视检查工作需进一步提升;排水行业管理智慧程度、精细化能力,数据分析及应用水平有待增强;排水设施效能需要进一步挖潜,行业支撑城市规模和能级提高的服务效能尚需升级。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一)落实国家战略,支撑城市能级提升的新使命

当前,上海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承载着中央的厚望、人民的期待。习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指出“上海要更好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需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实施好中央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国务院批复的“上海2035”城市总规,提出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上海滨江临海,是典型平原感潮河网地区,易受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的多重影响。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及海平面上升影响,暴雨等极端天气对社会管理、城市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暴雨积水现象时有发生;城市面源污染负荷高,污水处理系统雨天水量应对能力不足,对河道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部分河道“逢雨易黑”。排水设施作为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亟需提升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和生命线稳定运行的能力,提高城市韧性,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执行国家战略,实现“上海2035”城市总规发展要求提供坚实保障。

(二)响应人民期待,提升城市安全环境的新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强调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同时要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要优先考虑更多的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另外,国外发达城市也提供了三方面借鉴:一是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围绕市民密切关注的河道水质改善和城市排水安全等核心目标,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标准。二是灰绿融合、持续发展。国际大都市雨洪管理发展,大多根据自身水文条件和城市资源特征,经历了从量到质,最终量质并举,提倡绿灰蓝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三是软硬结合、综合管理。综合采用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组合的方式,推动排水工作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总体适应了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但超大城市资源和环境约束越来越强烈,以前以灰色设施建设为主、为重的传统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发展趋势。新时代排水工作的改革发展,必须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处理好“水”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水”与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水”体系中不同“水”的关系,遵从自然规律,适应超大城市发展规律,提升发展理念,通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坚持水、泥、气、声同治,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上海城市发展特点的排水建设新路子,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更美好。

(三)适应行业形势,引领排水服务水平的新提升

近年来,国家部委陆续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并修订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规范,形成了推进水安全提升和水环境治理的路线图,明确提出要构建、完善城镇排水防涝体系,行业发展逐步向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聚焦。

本市排水行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安全为先、功能融合、科技引领”的规划理念,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重管理,提高排水系统运行效能,提升排水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使排水行业发展更加适应新的发展态势。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幸福河”重要论述、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重要理念,以防汛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改善为主线,以“补短板、强监管、升能级”为工作基调,通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防汛安全保障能力和初雨面源污染削减能力;通过源头控制、厂站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助力;通过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排水管理基本实现智能排水,让排水行业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对标一流。注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规划标准与国际先进城市相当、国内领先,确保防汛安全和水环境质量。

——系统治水。由注重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治理。

——提质增效。推进排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补齐排水体系短板,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排水系统提质增效。

——智能排水。注重精细化管理,建设一网式排水系统运管平台,实现智能排水。

(三)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排水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防汛排水安全可靠、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排水管理智能高效”的目标。

(四)规划指标

对接“上海2035”城市总规,遵循目标导向、聚焦重点、科学前瞻、分期实施的原则,排水“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管理四类,共9项,其中约束性指标有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排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及排水管道完好率等4项,其余为预期性指标。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排水设施高标配套,支撑城市发展

1、污水厂新扩建工程

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扩建,“十四五”期末,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约280万立方米/日。

实施中心城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含50万立方米调蓄池)、泰和污水厂扩建工程、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建设,适时启动白龙港区域干线污水调蓄池建设,新增调蓄规模约50万立方米,中心城区旱天不溢流,基本解决雨天溢流。

推进郊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分别是浦东新区海滨、临港等污水厂;嘉定区大众、安亭、南翔等污水厂;青浦区西岑污水处理厂(原0.25立方米/日拆除);松江区松申、松东、松西、松江等污水厂;金山枫泾;崇明区堡镇、陈家镇、长兴、新河及东平等污水厂;适时启动奉贤西部污水厂扩建及江桥污水厂新建工程,基本解决郊区污水处理能力缺口问题。

2、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实施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结合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项目,同步实施污泥干化工程,完成各区污泥独立焚烧或与垃圾系统焚烧设施建设,推进燃煤电厂污泥掺烧,在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老港“零填埋”的基础上,逐步处置老港暂存库及白龙港厂内暂存库存量污泥。至“十四五”末,新增污泥处理规模约364吨干基/日,总规模约1840吨干基/日。

中心城配套竹园污水厂四期新建工程,同步实施竹园四期污泥干化设施;配套泰和污水厂扩建工程,同步实施泰和污泥干化设施;配套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同步实施干化焚烧工程。郊区完成浦东新区干化焚烧设施,原深度脱水设施作为应急备用;嘉定区完成安亭干化设施,新建独立焚烧设施;青浦区完成独立焚烧设施。奉贤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保留现状垃圾协同焚烧设施;青浦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松江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和垃圾掺烧规模;金山区新增垃圾掺烧处理规模;崇明区规划新建长兴、陈家镇污泥干化设施,新增污泥协同焚烧规模。

推进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落实设施规划用地,扎实推进浦东、嘉定、虹口、普陀、静安、黄浦、徐汇等区7座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规模约10.5万吨/年,至“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通沟污泥处理站“一区一站”布局,总规模约31万吨/年。

3、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建成桃浦厂、龙华厂、天山厂、曲阳厂、泗塘厂和长桥厂等六座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推进后续提标工程;建设龙华排水调蓄工程,结合桃浦科技城、大名、张华浜东、九星、龙阳等雨水泵站建设,实施初雨调蓄池工程;建设一批水环境敏感排水泵站初期雨水调蓄池,减少相关排水系统初雨对河道水环境影响;建成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加快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预计“十四五”期末,强排系统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达标率30%左右。

4、雨水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本市雨水系统建设,提高排水能力。推进中心城桃浦科技智慧城核心区、龙水南、汉阳二期、杨盛东等16个雨水排水系统建设,新增约230立方米/秒排水能力。推进宝山、闵行、浦东等7个郊区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崇明结合沿江高铁、城桥西侧、庙镇、地铁小镇等地区开发建设,加强管网完善补充,新增约100立方米/秒排水能力。

5、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为提高已建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依据“雨水2035规划”中“蓝、绿、灰、管”多措并举的理念,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有序推进源头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0%左右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200万立方米左右调蓄规模。结合雨水系统及绿色设施建设,城镇雨水排水能力达3-5年一遇面积达到25%左右、中心城达到35%左右。

6、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研究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二)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提升保障能力

1、连通管工程

完成南干线改造工程,建设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和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工程,实施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合流污水一期管道维护修复工程及白龙港海滨污水连通管工程,增强污水片区输送保障能力和系统安全性。

2、管网完善工程

新建张华浜东、九星(与系统雨水泵站合建)及惠南、浦星3#,扩建灶东、新场等污水泵站;推进污水二三级管网新建工程,浦东新区实施济阳路及沪南公路污水管工程;闵行实施浦星公路污水干管新建工程;崇明结合地区开发及城桥镇合流制区域分流改造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开展6条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宝山启动宝钢支线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吴淞和张华浜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增强地区污水收集能力。

加强全面梳理排查市政排水管道,制订管网补缺工程方案,按计划推进管道补缺工程。完成各区管网补缺工程现场复核反馈信息的审核工作,对现场复核不到位,资料不全的区开展专项督察,指导督促各区全面梳理排查,制订管网补缺工程方案并加快实施,实现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全覆盖。完成已查明的144公里雨污水管网补缺工程,并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3、厂站设施更新改造

对老旧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更新改造或大修工程,兼顾节能高效及环保要求,挖潜已建设施效能。逐步推进防汛泵站完善截污设施、增设垃圾自动清理装置和排口垃圾拦截装置,减小对水环境影响。“十四五”期间主要推进虹桥机场地区、自贸区、浦东机场地区、金山石化地区、崇明工业区等泵站的截污改造。积极推进排水设施臭气、噪音检测与改造工程,缓解站群矛盾。

4、排水管道检测维修工程

在“十三五”完成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基础上,对全市排水管道进行摸排,周期性开展结构性检测、评估,预修或改造。优先实施污水(合流)主管的检测、修复(改造)工作,2023年前,基本完成损坏污水(合流)主管检测修复(改造)和雨水主管检测排摸,到“十四五”期末,重点检测约1.3万公里排水主管,对其中约1500公里排水主管进行修复或改造,基本完成现状管龄10年以上主管检测及修复(改造)。另外,协调交通委(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推进约3000公里排水主管检测、修复或改造工作;实施突发沉管事故抢修工程,对受损管道进行加固或维修;结合损坏管道改造、积水改善及道路大修等项目,完善排水系统积水改善储备项目库,有序推进排水管网达标改造工作;加大排水管道附属设施改造力度,结合道路工程项目,按照新标准推进雨水连管和雨水口更新改造,累计完成60%雨水口改造,雨水系统垃圾拦截设施(雨水口截污挂篮)覆盖率达到95%左右,基本实现全覆盖,提升排水和截污能力。

5、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

持续推进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工作,对于污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或接近于100毫克/升的,应围绕服务片区管网收集情况,以用户接入监管、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污水管网排查及破损修复为重点,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实现污水厂进水BOD浓度提升。

(三)排水管理强化效能,提升治理水平

1、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规划落地

落实“雨水2035规划”和“污水2035规划”,以区为主系统推进区级和详细层级排水规划的编制,实现区级排水专项规划全覆盖,提出重大调蓄空间及设施用地控制需求;结合规资部门的控详规划,推进详细层级排水规划编制,指导新一轮排水设施建设。依托行业信息报送平台,将“十四五”规划项目信息入库,建立月度统计机制,推进项目实施。

2、加强科学研究,提升智慧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排水行业发展的“引领、支撑、服务”作用,为现代排水事业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助力。

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构建“上海市城市排水系统治理科技专项工作顶层设计”,系统破解难题,重点聚焦排水系统的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智慧管控和全链条污染减量等五大方向,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

完善排水相关标准体系。结合排水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系统梳理相关标准和定额,增加有效供给。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强化定额管理,及时根据技术标准科学制修订,指导行业发展建设。

加快排水智慧保障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入库率、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数据质量;完善排水设施监测感知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排水设施运行的智能感知网络;加强智慧赋能,厘清“四类水量”、分区域供水数据和分区排水量总账;建成覆盖市、区城镇化地区排水模型及市、区两级排水运管平台,形成运行信息全收集、运行状态全显示、运行监管全覆盖的监测网络,逐步提高“厂、站、网、户”一体化运行调度监管能力。

3、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水平

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文件中排水相关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规划和标准执行性;加强系统整体性考量,严格管控末端能力吃紧地区增量。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监管体系作用,完善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排水管道巡查和泵站分类管控,保证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对街镇、机场、开发区、公路等单位管理的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管,持续推进排水管道设施养护全行业、全覆盖、全过程管理;深入落实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建立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机制,提升排水管道完好率,充分发挥排水设施效能。重点研究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常态化机制,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及监督检查办法,确定相关技术标准。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推进雨天污水系统增量明显区域和排水不畅区域专项排查整治,开展绩效评估,推动后续改造。

4、健全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推动排水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设施管理,加强行业重点领域管控。重点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和排水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预案完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排水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内容、规程和信息报送要求,完善行业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质储备。

5、完善处置机制,加强热线管理

围绕100%先行联系率和处理反馈率、不低于95%的诉求解决率、不低于85%的市民满意率,进一步加强排水行业指导与监督,充分利用督办机制和考核制度,提高全行业热线管理水平。针对排水热线工单,加大对排水设施运行管理企业的监督,每月梳理分析热线处置情况,及时发现排水管理中的薄弱点和困难点,加强现场协调处置,推动疑难问题的解决,切实提高市民诉求满意率。

(四)服务重点区域,落实国家战略

聚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虹桥商务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生态示范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地区建设,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在上海以及全国的排水行业发展提供方向指引。

1、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助力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开放

在临港新片区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实施“+海绵”项目,对老旧小区、道路广场、河道水体、公园绿化等不同项目进行改造提升,扩建临港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为临港新片区、上海市以及全国其他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方向引领,为未来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样板。

2、试点区域联防联治,支撑长三角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

在长三角生态示范区内实施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建设,扩建西岑污水处理厂,建设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设施,提高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运用系统性思维,从流域整体角度,在长三角生态示范区率先探索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的“三统一”,推动建立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动治理,试点推行厂站网一体化运营,发挥好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作用,携手打赢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建设好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3、提升排水保障能力,支撑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开放枢纽

考虑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密度高、商贸活动密集、对排水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推进华江、繁兴等雨水泵站建设,提升排水设施能力;持续优化虹桥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运行调度,提高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4、多措并举“+生态”,支撑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

按照“世界级”的标准、贯彻“+生态”的理念,因地制宜,按照“蓝、绿、灰、管”多措并举的原则,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完善及截污纳管工程,注重区域标准、景观和生态功能同步提升。

5、品质提升支撑五个新城高水平建设

按照优于中心城的建设标准和品质要求,加强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充分利用河道调蓄,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排水能力,新城35%左右区域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继续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嘉定大众污水处理厂、松江污水处理厂四期等项目,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依法落规

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相关规范及新修订的《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规划、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加强排水相关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规划落地性;推进各区组织编制区级排水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建设计划,推进排水项目执行,有序实施。

(二)部门协同

对有考核目标任务的具体项目,进行目标和指标、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界定。项目推进过程中,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业务协作,明晰责任,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事项,协调处置、联合推动。

(三)行业监管

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安全为先、注重长效”的原则,强化排水设施主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完善排水设施运行状况监管机制。同时完善监管部门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水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协作,严厉打击排水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公众参与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后评估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为排水行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作用,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防汛减灾等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对城市排水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指标定义

1、中心城城镇雨水排水能力达3-5年一遇面积占比(预期性):利用水力模型对排水系统排水能力进行评估,满足3-5年一遇不积水的中心城排水系统面积占中心城已建排水系统面积的比率。

2、应急排水装备能力(预期性):防汛应急移动配置水泵的流量总和。

3、城镇污水处理率(约束性):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城镇污水量占城镇污水总量的比率。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约束性):向污水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占城区用水总人口的比例。

5、排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约束性):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排水系统污泥量占排水系统污泥总量的比率。

6、强排系统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达标率(预期性):按照5mm和11mm标准,设置截流调蓄设施的强排系统个数占已建强排系统总数的比率。

7、雨水系统垃圾拦截设施覆盖率(预期性):安装有垃圾拦截装置(雨水口截污挂篮)的雨水口数量占总雨水口数量的比率。

8、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率(预期性):经资源化利用(包括电厂掺烧、垃圾协同焚烧、独立焚烧产物资源化利用)的污泥量占污泥总量的比率,其中处理产物为危险废物的污泥不纳入统计。

9、排水管道完好率(约束性):“十四五”检测周期内完好的排水主管长度占排水主管总长度的比率。其中,完好的排水主管指整段管道无二级及以上的结构性缺陷,修复指数在二级以下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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