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谷腾环保网讯】政府履职需要资金作支撑。进入“十四五”以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很多新任务,但减费降税、财政资金收紧已是大势所趋,各级财政必须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财政资金收紧的客观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更好地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构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的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保障问题。2013年,《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此后,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污染防治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动员和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当前,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应充分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的作用。笔者建议,各地应结合地方实际,用好国家的政策,着重建立完善促进社会资本投入的制度框架。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地方仅依靠财政资金难以应对当前生态环境治理的需求,还应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当前,社会资本市场逐步发展壮大,各类投资机构接连涌现,但受限于信息不对称、专业性门槛高等原因,许多社会资金面临着“有钱找不到好项目”的窘境。因此,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作为,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社会资本提供专业引导。可通过财政资金先行先试,打造收益稳定的生态投资项目,以点带面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笔者建议,可比照国家设立丝路基金等做法,通过政府牵头设立省内或跨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吸引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投资,弥补资金缺口。例如,可针对流域、区域探索设立专项基金,带动沿线市县追加投入,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全社会投资生态环境的大格局。
三是符合“有利可图、互惠共赢”的市场规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而言,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必须符合市场规律,要让社会资本有利可图,这样才能可持续地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整个环保产业的活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然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也将给环保产业带来无限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因此,笔者认为,未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资增幅和投资总量将会持续增长。同时,应当看到,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些项目虽然收益不高,但长期稳定,这类项目也会受到一部分社会资本的青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公共事业,部分项目特别是涉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往往没有收益或者收益很少,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主动作为,争取、整合上级政策,给予配套支持和财政资金补助,确保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
作者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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