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帮扶工作中用好排污许可证
【谷腾环保网讯】异地监督帮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排查企业多、工作标准高,还要以“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笔者通过实际工作发现,用好排污许可证,可以提高工作科学性,增强工作针对性。
排污许可证上记载了企业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种类、经营场所所在地等信息。而且,同行业企业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种类、执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本相同,排放同种类污染物企业的污染物治理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大同小异。因此,在监督帮扶工作中,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的信息,按行业制定工作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可先选择同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积累实战经验。对其他企业检查时,可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记载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小、生产规模等信息,调整检查工作流程和人员分工。
根据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污染排放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查阅要排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材料,围绕推送的企业问题,分析讨论被检查企业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分析预判可能产生问题的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序、产污环节。到企业后,直奔现场检查。比如,在某地一家燃煤发电企业,火车运来的煤先卸到地沟里,再通过皮带栈道输送到锅炉,锅炉烟气排气筒高度240米,自动监测采样平台建在排气筒约40米高度。了解到这些信息后,现场检查时,工作人员分组直接下地沟、钻栈道、爬平台,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行为、产污环节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监督帮扶工作人员不仅要认真查找整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还应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开展政策解读。可依据被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上的信息,熟悉企业应遵守的有关环保法规、执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国家和地方政策。在企业检查过程中,针对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积极进行宣传帮扶,指导企业解决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提升监督帮扶工作效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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