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企同频共振实现涉疫垃圾“零贮存”
【谷腾环保网讯】““对涉疫垃圾车辆一定要做到进厂一消杀、一车一消杀、出厂一消杀。一定要将涉疫垃圾及时处理,保证实产实消。”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在吉林省鑫祥有限公司调研时强调。
随着疫情的发展,吉林省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幅增加。为确保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能够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迅速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应急处置。
临危受命,涉疫垃圾处置“扩容”
平日承担长春市60%生活垃圾处置任务的吉林省鑫祥有限公司,面对首次处理涉疫垃圾的新任务,诸多难点问题需要解决。
为处置好长春市189个封控区、128个管控区核酸采样点的涉疫垃圾,这家公司紧急抽调人员,对物流门、垃圾库和卸料平台实行专人点对点封闭管理。为确保垃圾及时焚烧,公司牺牲经济效益,对涉疫垃圾实行即卸即烧。
“涉疫垃圾车次多、载重轻,卸车、消杀流程复杂、耗时长,生态环境部门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厂里指导相关工作。”吉林省鑫祥有限公司总经理英慎林说,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人员防疫安全管理以及防疫车辆协调运输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都为企业提供了很大帮助。
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这家公司严格实行涉疫垃圾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定时定点卸料处置,实行进厂消毒、卸料消毒、出厂消毒,确保涉疫垃圾全量处置。
除吉林省鑫祥有限公司外,吉林省还启动了吉林市双嘉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延吉市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0座应急处置设施,对涉疫垃圾处置实现“扩容”,新增应急处置能力1920吨/日,全省总处置能力由原来的116吨/日提升至2036吨/日,各地基本实现了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零贮存”。
挖掘潜力,妥善处置海量医疗废物
3月23日,在此轮疫情较为严重的吉林市,已划定2526个封控区,如何安全处置海量的“危险”医疗废物,成为吉林市面临的首要任务。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实时统筹,按照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科学调配医疗废物各企业处置量,并每天通过现场检查、视频连线、在线数据监控等方式检查指导医废企业有序达标运行。
“3月3日至23日,我公司累计转运医疗废物987吨,单日转运最高峰83吨;累计处置医废928吨,单日最大处置量89.4吨,收储量和处理量均达建厂以来的极值。”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王远航向记者介绍。
这样的“极限”是如何实现的?原来从疫情开始,企业自掏腰包多出一倍运费,把工业废物运输的工作委托给其他公司,将企业内部符合条件车辆全部转为医废运输车辆,将运力增到最大。
车辆有了,在疫情禁行期间如何上路成了难题。企业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求助,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积极联系属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24小时内办理完成车辆通行许可证,保障医废运输车辆在第一时间投入运行。
源源不断运输来的医疗废物对处置提出新要求。为增加处置量,原本停车检修的焚烧炉需要启用,但必须保障安全运转。
企业决定进行维修,锅炉厂家在外地无法上门维修,企业只能采购耐火材料自行维修,然而购买的材料却无法运进。
“多亏市生态环境局帮助协调,我们在指定地点交接原料,不然这炉可就修不上了。”这家公司维修车间主任孙立业说,企业选派技术能手组建技术班,6 个人在高空修了两天两夜,串了 500 多米电缆,基本完成检修。
畅通渠道,发现问题24小时可举报
疫情暴发以来,为加强医疗污水的处理及管控,全力阻断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途径,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采取有力措施,截至3月25日,全省涉疫情的57个定点医疗机构、917个集中隔离场所和相关的7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全部实施清单化管理。
同时,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妥善做好污水收集和处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目前,全省已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4万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隔离场所8200家次。全省涉疫集中隔离场所及时消杀,各医疗定点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稳定正常运行。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涉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涉疫污水处理处置有关工作,从即日起,吉林省全面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涉疫污水处理处置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公开省、市(州)、县(区)70余部直达座机电话和信访承办人手机号码。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群众可通过“12369”(12345)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以及公开的联系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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