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海域监测船先后下水,说明了什么?
【谷腾环保网讯】4月,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双阳码头,伴随着一声响亮的笛声,我国首艘千吨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中国环监浙001”与上任“浙海环监船”完成任务交接,正式列编,开启2022年度浙江省近岸海域国控站位春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记者了解到,“中国环监浙001”全船采用专业三维建模工艺建造,船上设4个专业实验室,具备样品采集、常规海洋理化参数测定、微生物分析、海洋动力学测量等功能。
“‘中国环监浙001’不仅功能多,而且许多设计都很先进。”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方杰介绍,“中国环监浙001”可以快速获得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海洋灾害范围、毒性、危害程度等第一手数据,准确反映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
图源:舟山广电
就在“中国环监浙001”正式列编一个多月后,江苏省首艘近海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船“中国环监苏001”也在芜湖造船厂顺利下水,这标志着“中国环监苏001”进入码头舾装施工新阶段,预计于下半年建成交付。
“中国环监苏001”是国内首艘集海洋监测调查、环境执法监管于一体的柴电混合动力船,有效兼顾监测作业低噪声和执法监管高航速差异化需求。船舶配置了先进的监测调查作业、综合船务管理、远程视频会议及船岸一体化指挥系统,将全面实现海洋监测执法能力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国家海防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新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频频亮相,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强大力量。
2019年,为配合打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准确掌握渤海水质状况,当时生态环境部第一艘专业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中国海监108”船从大连市棉花岛综合执法码头出发,为渤海做全身深度“体检”。
这次亮相的“中国环监浙001”之所以被各方称为全面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综合调查能力的“重器”,首先在于吨位和速度。
“一般来说,船的吨位越大,抗风浪性能越好,自持力和续航也比小吨位的船要强。像雪龙2号极地考察船吨位接近14000吨,续航力为2万海里,自持力在额定人员编制情况下可达60天。能全球无限航区航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将“中国海监108”和“中国环监浙001”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中国海监108”船全长49米,总吨位596吨,航速13节;“中国环监浙001”船长63.91米,总吨位998吨,设计航速13.5节,续航能力达2800海里,是我国第一艘千吨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以及我国同类环监船中速度最快的海洋生态环监船之一。这说明了“中国环监浙001”具备更好的抗风浪能力和全面应对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机动、应急能力。
“中国环监浙001”。图源:舟山广电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桥头堡,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首家专业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一级站,是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技术力量,承担着国家、省、市三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任务。因此,装备一艘吨位更大、功能更全、适航更广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能更好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工作。”
其次是设计的先进性。“以往我们投放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测量海流流速和流向时需要出仓,在船舷边操作。如今船上设计了直通大海的竖井,工作人员只要在半干型实验室内就能直接操作,既方便又安全,而且检测的数据还能实时上传数据库。”方杰说。
最后,“中国环监浙001”拥有国内其他专业监测船很少设计的洁净实验室。方杰表示,洁净实验室主要用于海水样品的过滤处理,能够极大避免样品沾污,保证监测分析的准确度。
今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部署、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深化之年。
2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邻近海域等列为三大重点海域,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重点海域是我国沿海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重要功能区,同时也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健康维护的重要生态区,以及陆海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核心关键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说。
尽管近年来三大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但仍处在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海洋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沿海地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依旧薄弱。
这在《2020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也有所体现。《公报》显示,我国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44个海湾中,8个海湾春季、夏季、秋季均出现劣Ⅳ类水质。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集中在辽东湾、黄河口、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这次两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所覆盖的海域正是上述数次提及的重点海域之一:长江口—杭州湾。
长江口—杭州湾“1+6”沿海城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舟山市)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雄厚,是长江、钱塘江入海口以及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带中重要的核心区之一。
“渤海‘1+12’沿海城市在陆海统筹海域综合治理方面已经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而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还处于起步阶段,越来越多新型监测船的投用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更加科学、可靠、有效地为政府部门进行海洋环境管理和近岸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等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守护人民群众的海洋生态环境权益。”一位常年致力于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研究的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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