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谷腾环保网讯】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从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环境监管等方面,不断强化疫情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据悉,2022年8月1日至24日,全区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4717.46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别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935.51吨、955.86吨和255.52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田丰介绍,伊犁州疫情发生以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即对全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日调度,结合实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解决医疗废物源头科学分类、规范存贮清运、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等实际问题,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安全收集和处置。
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全区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疫情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的废水规范处理处置情况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情况的监督,每天对全市21家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数据情况实施非现场监察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严防二次污染。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控巡查力度,结合污染源监控平台数据,运用视频方式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等进行远程巡查,详细了解近期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控系统运行、出水口水质消毒及药剂供给情况,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4家医疗单位、1家医废处置机构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目前,全区14个地(州、市)共有正常运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9家44套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由2020年1月的93.5吨/日提高到257.7吨/日,集中处置能力增加了175.61%。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