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需尽快统一技术规范
【谷腾环保网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及生态环境部党校2023年春季学期处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研究安排,本调研组于2023年6月7日至9日赴江苏省淮安市、无锡市惠山区和镇江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调研。经过调研,归纳总结了相关地方的主要做法与经验,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各地做法与经验
(一)淮安市主要做法
2022年12月,淮安市排查疑似排口6235个,可疑区域644个,确认前期排查排口2389个,新增排口781个。淮安市已完成7042个排污口的溯源工作。淮安市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硬科技+铁脚板。淮安市成立由属地生态环境局、乡镇街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人员组成的排查小组,通过人工现场踏勘、人随船走、无人机辅助、无人船助力等手段,做到“有口必查”,全面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
二是日总结+周通报。淮安市建立了日总结与周通报推进制度。每日通过可视化的图表统计各县区工作量;每周将各县区工作实际情况与计划情况通过一条“达标线”进行对比并通报;同时,对各县区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统一咨询并形成“一问一答”手册。
三是重协调+多帮扶。通过“一问一答”手册将指导意见直接传达给每一位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同时,市执法局与第三方团队还抽调人员组成帮扶小队,深入工作一线开展现场帮扶。
(二)镇江市主要做法
镇江市拥有总长293.8公里的长江岸线,占长江江苏段的26.4%,沿江水系发达,河网密布。截至目前,镇江市总计核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数4179个,数量为江苏省第一,占比26.5%。镇江市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专项行动。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各地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开展监测溯源,摸清水质、查清来源。镇江市通过核查确定排污口类型,通过监测摸清水质状况及溯源查清污水来源,确保“有口必核、应测尽测、有口必溯”,为后续开展排污口整治提供依据。
三是做好组织保障,全力推进分类整治。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于已监测过的水质达标且无需具体整治管理措施的1386个排口不纳入“一口一策”范围,其余的2793个排口全部按照“依法取缔(21个)、清理合并(153个)、规范整治(2619个)”要求纳入分类整治工作。
(三)无锡市惠山区主要做法
惠山区坚持“摸清排口数,建好明白账,管好一城水”的指导思想,以“全覆盖全口径”排查整治为目标,以“梳篦式排查、全覆盖监测、精准式溯源、合法合规整治”为原则,确认7大类17小类共计12789个排口、7223个非排口。惠山区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部署入河问题排口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编制《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山区“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将“开展入河问题排口专项整治”列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河道内工业、生活、农业等所有问题排口;监测问题排口水质及排放情况;对问题突出排口进行溯源;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对问题排口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决彻底查清入河排口底数。对标长江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等高质量发展目标,开展全区河道“全覆盖”、入河排口“全口径”摸底排查。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落细重点任务,加强调度,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依靠科技力量,确保排口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创新建立了“全口径梳篦排查+排口河道水质协同监测+污染源污染物精准溯源+排口河道系统整治+前端大数据预测预警+后台专家智库帮扶”的“查、测、溯、治、管、服”综合技术体系。该技术体系尤其适用于平原河网密布、排口密集的经济发达地区。
四是积极探索新制度和新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的惠山实践经验。建立重点工作联动机制,排查整治与监督检查结合。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成立驻点帮扶专家团队,集中攻克排查整治过程出现的技术难题难点。建立问题反馈机制,针对排查过程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或其他重点问题专项攻坚。建立全民参与机制。筑牢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管理制度,建立惠山区入河排口信息化监管平台。
当前存在的困难
通过现场调研,总结梳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困难如下:
一是入河排污口整治顶层协同不够。生态环境部门目前管理的主要是工业企业入河排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对于其他类型的排口没有管辖权,导致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推进排口整治困难较大。
二是系统填报质量不高。各地对排查整治手册中的相关要求理解不透彻,比如,对排口正式命名、监测特征因子等要求不明晰。因此在系统填报时存在命名不规范、缺少特征因子、采样位置错误、漏填错填排口、照片不符合要求、定位不准确等问题。
三是历史欠账多。排口量大面广、类型多样,特别是涉及市政管网,由于管网资料缺失和更新不及时,管网布设错综复杂,导致后期整治难度很大。
四是整治资金落实困难。部分县区整治任务重,整治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大,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健全,目前排污口整治需要大量资金。但与此同时,部分县区集体经济较薄弱,导致排污口整治项目不能快速推进。
意见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当前国家、省关于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尚无统一要求,因此地方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难以把握整治验收销号的尺度。建议尽快出台入河排污口整治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便于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验收闭环。
二是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在实际应用中,一方面系统平台多次更新并增加必填项,填报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各地对系统填报要求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出现基层反复填报,市级反复审核、反复退回的情况,人力消耗比较大。鉴于此,建议针对系统填报、整治标准等事项加强培训,指导帮扶地方保质保量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三是建议生态环境部门与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协商,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排口整治任务分工和排口整治资金安排。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党校2023年春季学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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