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布一批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
【谷腾环保网讯】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1721家次,查办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21起,查处相关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7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34份,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宗,严厉打击了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环保设施验收、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第三方运维等各领域各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频发势头。
凌晨偷排废水?一起查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发现,东莞市某排污单位(以下称为“A企业”)涉嫌偷排生产废水。经调查,A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污水调节池设有活动管道和水泵,污水调节池内的生产废水通过上述管道和水泵直接抽至雨污分流检查井,未经处理通过雨污分流管道对外排放,逃避环境监管。经进一步查明,A企业委托了某环保工程公司运营其废水处理设施,该环保工程公司利用凌晨时段擅自通过上述方式偷排生产废水。
该环保工程公司作为涉案废水处理设施的治污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其偷排生产废水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本案中,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排污单位A企业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环保工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5.9万元罚款。
在线监控数据不正常?一起查处
依托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现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7日期间,东莞市某重点排污单位(以下称为“B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存在氨氮及CODcr数据缺失情况。经调查,B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存在故障,但B企业未按规定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经进一步查明,B企业委托了某环境科技公司运营维护其废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但该环境科技公司未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涉案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运营维护工作。
该环境科技公司作为涉案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单位,未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缺失,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本案中,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排污单位B企业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环境科技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5.5万元罚款。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各生产经营者应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因有偿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环评编制、自主验收、设施运维、检测等服务,便认为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与本企业无关,撒手不管。各种环保服务过程中如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后造成的行政处罚、信用受损等法律后果,仍由委托方企业承担。与此同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本职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保障好企业的权益,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的,亦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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