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 精准治理VOCs
【谷腾环保网讯】北京市新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已于今年4月1日实施。三项新标准对VOCs排放监管要求更精细,排放限值更严,加大了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的控制,对准了VOCs排放治理的靶心。
VOCs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提物。2023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反弹了2微克/立方米,而且夏季臭氧已成为北京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油品储运销过程中油气排放是北京VOCs重要来源之一。新标准在控制要求上,拓宽了储油库标准、油罐车标准的适用范围,细化了油品储运环节控制要求;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启动运行压力,优化国六B轻型汽车车载油气回收系统兼容要求。在排放限值上,增加了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分阶段实施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等,优化A/L(气液比)限值,在全国率先增加储油库灌顶通气孔限值、加油枪残油量限值。
自2003年北京市率先发布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以来,有效推动了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监管,油气回收超过80%,实现减污降耗增效和风险防控作用,为北京空气质量改善做出了贡献。有专家介绍,新三项油气地方标准的实施,可使VOCs排放控制效率达到90%以上。
由于储运销行业大部分是小企业或个人经营,管理水平较差,收集效率低,VOCs逸散问题突出。发挥好新三项油气地方标准的作用,必须加大对标准控制项目及限值规定、监测要求、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宣贯力度,重点通过现场指导、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和个人经营者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储存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装卸油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要细化到油品储运销工作流程各环节,以及启停机、检修作业等,明确具体责任人。6—9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汽油蒸汽压控制要求,全面降低汽油蒸发排放,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
同时,VOCs具有易燃易爆性和无组织排放特征。要加强监测执法联动,对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对重点监控企业和采取简易设施的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指导企业或个人及时换新。充分运用便携式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装备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指导企业或个人立即整改;充分运用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VOCs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
作者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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