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孟姜垸洲滩上,有企业正在进行采砂作业。 督察组供图
◆本报记者 任靖
【谷腾环保网讯】夏日的洞庭湖畔,微风徐徐,树影婆娑。但从空中俯视,却是另一番景象。部分湖区洲滩沟壑纵横,树与树之间是宽约3米的“土沟”,像一条条丑陋的伤疤,蜿蜒数百米。部分河滩砂石遍地,泥水横流。
如此割裂的场景交汇于此,引起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的重视。督察发现,洞庭湖区域一些地方生态保护工作不严不实,湿地生态面临恶化风险。
保护区内沟壑难平
难平的沟壑已在洞庭湖存在二十余年。
洞庭湖是长江流域重要的通江湖泊,湿地生态资源丰富多样。2003年,按照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意见的通知》要求,部分地市大规模开展欧美黑杨种植行动,生态意识的薄弱,让欧美黑杨扎进本不该被侵入的洞庭湖保护区,“长江之肾”被“杨”所占。
为了减少洲滩洼地积水带来的根茎腐烂,提高杨树种植成活率,部分地市种植欧美黑杨时,在保护区内河湖洲滩大面积挖沟抬垄或开沟沥水,导致区域生态整体性被切割,湿地浅水、滩涂面积大幅缩减,侵占了鱼类、水生动物和鸟类的生存环境,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功能。
早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督察就明确指出,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面积种植造纸经济林欧美黑杨问题突出,严重威胁洞庭湖水生态环境安全。
为此,湖南省制定《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工作方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并同步开展退林还湿、平沟还水等生态修复工作。
时隔7年,湖南省益阳市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以下简称益阳南洞庭湖保护区)的沟垄仍在。在益阳沅江市大山岭附近,记者跟随督察组工作人员随机登上几处不同的洲滩,垄与垄之间沟壑清晰可见。经测算,沟宽约3米,沟、垄高差接近3米。
这样的洲滩在益阳南洞庭湖保护区内仍有18.3万亩,其中7.1万亩位于核心区、缓冲区。
为什么不把沟填平?“填沟平垄将造成大量泥沙扰动,有可能引发次生灾害,因此我们对清退出来的地方都予以保留,且没有继续挖沟抬垄。”益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些欧美黑杨清退后留存的垄上,种满了间距约3米的旱柳,相较原先种植间距4米的欧美黑杨更为紧凑,密密麻麻“站”在垄上,却掩盖不住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恢复近自然湿地景观,增加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要求基本没有得到落实”的现状。
违规出租保护区内土地
更令记者诧异的是,保护区内部分树木归私人所有。
“为保障湖洲资源合理利用,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将部分湖洲租赁给乙方经营。”督察发现,在沅江市有2.1万亩洲滩被甲方沅江市水利部门出租给个人,违规用于枫杨、旱柳等林木种植。
沅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沅江市洲滩林木种植是在芦苇产业被叫停后慢慢发展起来的,以前的政策鼓励发展洲滩林木经济,而沅江洲滩所有权分属镇 (街道、中心)、村集体、水管站及相关政府部门,水利部门认为自己可以用发包的形式对洲滩进行经营管理,因此才有了对外出租洲滩的行为。
特别是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水管站属于差额拨款,资金紧张,运转困难,所以用出租的方式进行湖洲造林收取租金,用于弥补社保、工资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差额。
记者翻阅租赁合同发现,水利部门与私人签订的25份合同签约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22年1月,每亩租金20元—80元不等,最长租期约20年,最晚合同到期时间为2036年。
合同划定的洲滩全部属于保护区内欧美黑杨清退区域。“我们暗访时曾经和一些承租人聊过,他们明确表示种树是为了卖钱。”督察人员告诉记者,“清退欧美黑杨是为了退林还湿,恢复湿地生态,而不是成为另一种营收手段。”
在此,《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工作方案》退林还湿、平沟还水的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我们意识到了出租行为的不妥,并终止了合同。”沅江市水利部门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除已到期未续签的合同外,租赁合同均于2023年5月—7月之间废止。
但督察组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在今年4月进入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进行暗访,当时仍存在挖坑种树的行为,清理整顿工作并不彻底。
非法采砂挖空洲滩
同样沦为一纸空文的还有自然保护区条例。
在常德市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内,十来艘采砂船正忙碌地开展采砂作业,伴着浑浊的泥水将砂石掏出。
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位于常德市澧县、津市两个区域,2005年成立,面积11.9万亩。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在该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采石、挖沙等活动。
但督察发现,2019年7月,常德澧县水利部门违规审批,允许澧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澧县东跃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在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孟姜垸洲滩内进行采砂作业。截至2022年6月,非法采砂1779万吨,孟姜垸洲滩被挖空1835亩。
为使违法采砂合法化,津市曾多次申请撤销、调整保护区范围,想要将孟姜垸洲滩从保护区内划出,未获得上级部门批准。
2023年9月,湖南省水利厅印发《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明确要求孟姜垸采区在相关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方案批复前不得采砂。但2023年10月,澧县水利部门再次违规审批,同意澧县九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澧县湖洲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采砂公司继续采砂作业。
截至督察进驻时,孟姜垸洲滩累计挖空面积达2085亩。现场督察发现,孟姜垸洲滩内堆存约17.6万吨砂石,部分船只在澧水干流河道分选砂石,泥浆水直排,严重破坏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目前,上述公司已停止采砂,但孟姜垸洲滩能否划出保护区,采砂行为是否还会继续,洞庭湖内的生态破坏行为何时能被遏制,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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