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污染上报问题
【谷腾环保网讯】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江省督察时,发现有些地方存在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绍兴诸暨市一家园区里的企业,废水直接排放到原本处理生活污水的海东污水处理厂,但其实这里根本处理不了工业废水。结果可想而知,每天14万吨超标废水就这么直接排进了浦阳江,最后汇入钱塘江,江水都被染成了黑色,化学需氧量超标1.3倍。绍兴市柯桥区,在若耶溪短短2.5公里的河道两岸,通过15个雨水排放口肆无忌惮地排污,监测显示氨氮浓度高达21.9毫克/升,超标20.9倍。
台州市天台县,上报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实际污水主干管和雨水主干管混在一起用,一到下雨天,污水处理厂就应接不暇。每天两万吨污水直接排进螺溪,氨氮浓度超标10.3倍。台州临海市的重要河道东大河,因为污水横流,多次发生黑臭,老百姓苦不堪言。上游的岗溪水质从Ⅲ类一路恶化到劣Ⅴ类。临海市不从源头抓起,光靠大量调水冲污。
还有宁波市宁海县,城区到处都是错接漏接的管道,晴天一出门就能看见臭水沟。就在颜公河、檀树头河、老颜公河的三座桥下,8个雨水排放口直排污水,氨氮浓度最高达到64.6毫克/升,超标63.6倍。旁边还有断裂的污水管,污水哗哗地往老颜公河里冒,氨氮浓度达到42.8毫克/升,超标41.8倍。
令笔者感到非常震惊和不解的是,这些问题竟然发生在浙江省。近年来,浙江对于水环境治理是花费了很大力气的。五水共治工程、污水零直排工程、碧水工程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投入了非常大的物力财力和人力。然而从被通报的问题来看,有些工程或许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那么该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是一项有效手段。公众的参与度取决于政府的开放度,地方政府要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比如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 ,就可以发挥民间河长、民间闻臭师的作用,依靠民间力量,盯住各社区和自然村的水环境,确保治污工程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环保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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