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环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又一次敲响警钟!
【谷腾环保网讯】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2024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5名环评人员被“点名”。
福建鑫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人员贝峰作为编制主持人编制的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失信记分20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人员靳海燕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人员常均平、余瑗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环评人员叶洪义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单位依法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叶洪义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失信记分20分。
2019年9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制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将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全部纳入环评文件质量责任追究范畴,对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建设单位自行编制还是委托技术单位编制,都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通过加大处罚和公开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提升环评文件严肃性和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又出台了《监管办法》的三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还上线了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了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类失信行为,明确相应的失信记分,并规范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的记分周期、记分规则以及失信记分累计的警示分数和限制分数。
从2020年开始,生态环境部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向社会公开通报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根据《监管办法》和三个配套规范性文件,被列入“黑名单”后,相关单位和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戒。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建设单位和规划编制机关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环评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把关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更有甚者,一些环评机构注册多家“空壳”公司,通过环评师挂靠的方式开展业务,有的为寻求利润空间,对环评报告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有的为迎合出资方所好,置环评真实性于不顾,无中生有、闭门造车。被查处后,则换个“马甲”继续营业。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
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接受法律审判……每一次的公开通报,都为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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