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过剩!陕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谷腾环保网讯】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看,经过“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严重过剩,我省涉及的44大类危险废物,经营能力均大于产生量。部分危险废物收集企业长期处于未经营状态,个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虽正常运营,但生产负荷不高。全文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 年)》《陕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通告发布如下:
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十四五”以来,全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37万吨,较2022年234万吨增长1.3%,利用处置量231万吨(不含产废企业暂存量),其中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62万吨,占26.84%;委托利用处置169万吨,占73.16%。跨省转出危险废物15.08万吨,其中处置3.12万吨、利用11.96万吨。跨省转出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11 精(蒸)馏残渣、HW31 含铅废物等,主要去向是内蒙古白治区、河南省和湖北省等。跨省转入危险废物29.07万吨,主要为 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49其他废物等,主要来自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
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 2024年5月,全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199家(不含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总经营能力1052.18万吨/年,其中收集企业89家,能力195.63万吨/年;利用、处置企业113 家,利用处置能力856.55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80.67万吨/年,占9.42%,处置方式主要有焚烧、填埋、物化;水泥密协同处置127.16万吨/年,占14.85%;利用能力648.72万吨/年,占75.73%。
总体上看,经过“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严重过剩,我省涉及的44大类危险废物,经营能力均大于产生量。部分危险废物收集企业长期处于未经营状态,个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虽正常运营,但生产负荷不高。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为推动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实际总体匹配,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根据《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 年)》,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省内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对已满足我省需求、产能过剩的,如危险废物收集项目,采取焚烧、填埋、物化等方式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密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等项目,建议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避免重复建设,产能过剩。
(二)鼓励危险废物持证企业对现有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减少排放量,提高深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打造“高精特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推广和示范国内外领先的工艺设备、先进环境治理技术,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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