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环境,营口发布实施新预案!
【谷腾环保网讯】9月11日,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海事局新闻发言人就《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的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预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共9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事故分级与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
本次修订合并了原有《营口市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营口市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两部预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优化了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更有利于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处置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进一步充实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将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为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强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措施,加强了预警预防制度建设,预警信息发布中增加了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发布I级—IV级预警信息,预警响应措施中增加了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预警预防行动。
新修订的《预案》是如何体现“大应急”理念的?
在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中,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牢牢树立“大应急”理念,推进多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建立综合立体污染防治新模式。新修订《预案》明确营口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包括营口海事局、营口市应急管理局、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等20余家单位,实现资源高效协调配合。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包括了海事、安全与应急、生态环境、海洋、渔业、法律、气象、卫生、航运、石油和化工等方面的专家,达到知识共享、智慧互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队伍、卫生医疗应急队伍、驻营部队等专业应急力量,以及港航企业应急队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形成政府和社会双向救援力量的强大合力。
《预案》发布后,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将有哪些推进举措?
为尽快推进《预案》落实到位,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将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积极构建社会参与船舶污染应急的格局,稳步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实战能力,持续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保障水平。
下一步,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将以《预案》为基础,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海上污染应急反应演练,在溢油应急处置、船载危化品应急处置等方面寻求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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