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构建海洋垃圾闭环管理体系
在椒江,人们纷纷加入海洋废弃物收集行列,开船入海打捞海上废弃物。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供图
图为当地居民在大陈岛边滩清理垃圾。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供图
◆钱慧慧
【谷腾环保网讯】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蓝色循环”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冲锋衣、围巾、手机壳等挂了满满一墙,这些都是由海洋垃圾回收加工而成的。在每款产品的醒目位置,都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就会出现海洋塑料溯源页面。这是椒江区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海洋垃圾治理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海洋垃圾清理,椒江区近年来加大宣传引导,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及时清理岸滩和海漂垃圾、加强海洋垃圾调查与监管,形成陆海统筹治理海洋垃圾的管理闭环。
按需强保洁,提升海洋治理水平
为及时清理岸滩和海漂垃圾,完善海上环卫制度,实现海洋垃圾闭环治理,椒江区明确机构、人员、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巡回保洁,建立规范作业日志。还实施垃圾优先治理、安全治理和逐步治理的分级分类治理工作,对垃圾易堆积的海岸带、近岸海域、渔业养殖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清理打捞,对极端天气造成的垃圾实施应急清理打捞。
以椒江区2024年度堤塘、水闸、滩涂保洁服务项目为例,目前,这一项目由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给浙江海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除法定节假日及台风等特殊天气外,每天都有不少于6名保洁员进行循环保洁。”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堤塘涵闸事务所所长杨伟介绍说,保洁员一旦碰到堤塘周边有无法处理的乱堆滥放问题时,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情况。
据悉,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保洁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确保堤塘(即塘顶路面、堤内斜坡、堤内大放脚和镇压层)无垃圾、无废弃物等;水闸管理范围(水闸及管理房室内办公区域除外,水闸上游水域除外)无垃圾、无废弃物等;滩涂(以退潮后最低水位为界)做到无海洋垃圾、无成堆枯树杂草、无动物尸体等沉积物。
目前,大陈岛的边滩及海上环卫主要由大陈镇委托环卫公司进行清理。据统计,2023年,大陈岛海滩垃圾实测密度为4.15个/100平方米,海漂垃圾实测密度为0.15个/1000平方米。“清扫人员会定期打捞,并按需加大保洁力度。”椒江生态区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叶宗森介绍说,通过打捞船打捞的海漂垃圾和边滩收集的边滩垃圾,由小型垃圾车转运至垃圾处理厂暂存,积累到一定量后统一打包,通过运输船运送至岛外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持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椒江区不仅完善海上环卫制度,而且完善海洋垃圾发现机制。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管辖区块,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排查边滩、闸口及海上等常见的海洋垃圾问题点位,借助无人机、高空瞭望、卫星等科技手段以及市民随手拍、船舶申报、执法巡查等渠道,及时、全面、高效地发现问题,并通过闭环治理平台分别报送给相关部门。
数字化赋能,年底完成闭环监管
今年5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58个近岸区域的海洋垃圾监测结果中,塑料类垃圾分别占海面漂浮垃圾的89.8%、海滩垃圾的79.1%、海底垃圾的75.4%。
发源于椒江区的“蓝色循环”海洋废弃物治理项目,几年来共收集海洋废弃物超过1.34万吨,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海洋废弃物回收项目,并获2023年度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
早在2019年,椒江区就首创“海洋云仓”智慧治污模式,通过“智能装备+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打通收集、运输、监管等各环节,实现船舶污染物有人收、有处去、方便管。“这几年,把航行过程中的油污和垃圾带回岸上,通过‘浙里办’的‘渔省心’应用提交污染物上交申请,已经成了习惯。工作人员在半小时内就能上门回收。”船老大曹俊富笑着说,“把油污及时上缴,能提升信用等级,以后向银行贷款时,还能降低不少利息呢。”
2022年,浙江省提出“蓝色循环”概念,将台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台州市在“海洋云仓”智慧治污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引领、企业主导、产业协同、公众联动的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蓝色循环”新模式,并在椒江区率先试行。
“‘蓝色循环’其实是‘海洋云仓’的升级版,就是把海洋污染物治理范围从船舶油污扩大到海洋塑料。”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党组成员洪燕表示,目前,已有1万多艘船舶、6000多名群众和渔民加入“蓝色循环”海洋垃圾收集行动,累计收集处理海洋废弃物超过1.34万吨。其中,塑料废弃物达2822余吨,减少碳排放量约3669吨。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废弃物监管,椒江区正着力打造海洋垃圾数字化治理系统。打开数字化治理大屏,海洋垃圾现状监测、污染源头管理、清理处置以及海洋塑料再生利用等情况一目了然。“我们今年3月开始研发这个系统,目前还在修改完善阶段,预计今年底数字化闭环监管体系完成建设。”洪燕说。
多部门联合,形成协调配合机制
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岸线巡查和日常监管。前不久,椒江区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海事等部门,在椒江港和大陈岛近海海域开展海洋垃圾监管“一件事”联合检查。
在椒江港,主要针对岸滩违法倾倒、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港内船只开展登船检查,重点检查生活污水处置、垃圾分类处置、船坞污染物排放,对处置不到位或排放不达标的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确保江河、岸滩垃圾不进下游、不入海。
在大陈镇,海洋渔业和综合执法部门对渔港船舶和黄鱼养殖区污染物排放、渔港水域污染等进行行政检查,要求配套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对渔业生产生活垃圾海上收集、岸上集中处置开展监督。
为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有效联合各部门执法力量,2022年8月,椒江区成立近岸海域海洋垃圾监管执法工作专班。成立当月,椒江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海事等部门就联合开展了近岸海域海洋垃圾执法监管行动。
“我们先后前往葭沚水产品市场码头、台州电厂码头等区域,开展海洋垃圾、渔船油污回收等巡查执法,进一步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叶宗森表示,椒江区力图通过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椒江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强化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资源、信息共享,合力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下一步,椒江区将进一步推动海洋垃圾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回收利用及碳交易规则等一系列标准和制度落地,构建各司其职、凝心聚力、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海洋垃圾治理公众参与和产业链共同富裕的浙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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