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施行 小切口立法筑牢大气“防尘墙”
【谷腾环保网讯】扬尘污染一直是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老大难”问题。徐州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紧抓降低颗粒物浓度主线,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权限,通过扬尘污染防治为“小切口”制定了《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日前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管理“留白”要不得,明确划分职责很重要
调研发现,矿山开采、宕口修复造成的扬尘问题,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还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监管,由于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出现监管空白。此外,还有一些性质不同的建设用地监管主体也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不行,管理“留白”更不行,明确划分各自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为推动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徐州市在与有关方面磋商的基础上,制定了《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方案》,从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等方面制定了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措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徐州环境监察室紧盯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整改工作进展,持续开展深度督查调研,实地督查工地300多次,多次召开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监督执法、网格化监管等事项座谈会,与徐州市扬尘办、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和工地代表等深入交流。
2023年12月、2024年6月先后形成了《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督查报告》《关于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的再督查报告》,多次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队伍建设、费用保障、违规惩戒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为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症下药”,逐一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开展扬尘防治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难点,事关生态环境质量、事关城市形象、事关民生福祉。由于部门职责划分不清、防治措施针对性不强等原因,扬尘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得到很好解决。扬尘污染源的复杂性,各行业、各领域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艺不同,无法统一防治要求。但没有标准,容易造成执法混乱、执法不公现象。
针对徐州市扬尘污染的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徐州对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运输、考古发掘等11类扬尘污染源源头,逐条细化明确了防治措施,突出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解决长期困扰扬尘“反复治、治反复”的问题,徐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源调查,确定并公布年度重点扬尘污染源,对于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实现扬尘污染防治的科学管理与高效控制。目前已接入项目403家,接入1870辆工程车管理数据。在此基础上,《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工地、场地安装扬尘监测监控设备,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同时,市政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智慧监管信息共享系统,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通过大数据手段助力扬尘污染防治。
为了避免“多头执法”和“监管真空”,《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分别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政府层面上,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统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管理机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组织作用。部门层面上,主要构建扬尘污染防治的“1+N”监督管理模式,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逐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深入调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作为一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法规,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丝毫不敢怠慢。先后两次发布公告并发放调查问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座谈走访、立法协商、咨询论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职能部门、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行业协会、基层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意见;先后到铜山、鼓楼、经开区等地实地察看防治情况,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和扬尘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
每一个论证、每一个改动,都是脚踏实地、沾泥带土的生动实践。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将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着力从法律角度将扬尘污染防治法治化、规范化,解决以PM2.5、PM10为特征的区域性环境问题。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是省级生态环境例行督察的重要成果,也体现了徐州市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徐州市更高标准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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