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第三批362家企业纳入“免检”清单
【谷腾环保网讯】“谢谢你们送给我们的这份新年‘大礼’,这不仅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个温暖的信任,我们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将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做扎实……”无锡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从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萧宇青局长手中接过正面清单证书激动地说。
2月下旬,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规范涉企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调研组,萧宇青局长带领执法调查科、稽查科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刚获准的10家正面清单企业走访调研,宣贯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激励相关政策,听取企业环境治理的需求、面临的压力和意见建议,并向企业颁发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证书》。对未能通过第三批正面清单评审的2家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和帮扶服务。
“我们自2020年实施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无锡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无锡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近几年来的反复实践和不断完善,减少了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了企业负担,得到了企业称赞。”统筹全市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工作人员罗玉说。
严把企业准入门槛
据了解,无锡市对正面清单企业把关很严,优先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风险低、生态环境守法状况良好、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规定了企业近一年无被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且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等7个“硬杠杠”。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方式,由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平时日常监管实际,积极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意见,拟定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初审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复核,确定最终名单后还要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将清单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月中旬,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第三批362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将现有的正面清单企业数量增加到518家。
实行长效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深入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扩大正面清单企业规模,使更多自觉守法企业受益,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有效期定为3年,日常监管主要以非现场检查为主,但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线索时,还是会去现场进行核查。此外,正面清单企业出现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的专项行动列入检查对象的,涉及群众举报投诉、网络舆情、媒体曝光、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的,执法人员仍需对企业守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跟随走访调研的执法调查科负责人介绍说。
为更好发挥正面清单的正面导向作用,保证正面清单企业的“纯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还实行了移除制度,对清单内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还要及时从正面清单目录中移除,这样的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立即移除,而且不得再次纳入。自正面清单机制实施以来,无锡市已有4家企业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移出清单名列。
推行正面激励
“对正面清单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给予优厚的‘福利’,但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我们在坚持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基础上,充分发挥环保正面激励,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帮扶,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履职,带头做好正面典型,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并希望企业将这项充满正能量的激励机制行稳致远,发扬光大。”带队调研走访的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萧宇青局长对新吴区一家精密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说。
谈到纳入正面清单有什么“福利”时,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调查科负责人介绍说:“凡正面清单内企业,被列入市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的,我们原则上以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据了解,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自2020年实施正面清单以来,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非现场执法2000多厂(次),帮扶指导企业100多次,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稽查科负责人表示,“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稽查,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为企业减负。对‘不速之客’,打着执法检查愰子,无事登企业‘三宝殿’检查的,以及存在不文明执法的,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我们一定为你们撑腰。”
引导企业守法纳入正面清单将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措施。一是优先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优先享受政策扶持等,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彰显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温度。二是在清单有效期内对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问题。将正面清单企业列入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大气管控豁免审查名单、“金环对话”重点扶持名单(金融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对话);三是实施“送法入企”,通过“万家企业学环保法”“青绿法援大讲堂”等形式进行普法宣讲,畅通与企业咨询互动渠道,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四是推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探索“预约式”执法服务,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坚定不移地服务企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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