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追讨29亿欠款,仲裁结果出炉
【谷腾环保网讯】节能铁汉近日发布公告,关于一起重大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告显示,节能铁汉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的《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深裁字第0352 号),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1”)应分期向节能铁汉(“申请人”)支付2908687263.72元。
(2)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为被申请人1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尽管仲裁已裁决,但被申请人尚未履行完毕,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损益影响需待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此次仲裁案件源于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融资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9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签订了《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天源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协议》《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天源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据2018年10月27日节能铁汉发布的《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5),申请人、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天湖德湖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及工程借款”。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12.09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12.09亿元债权以9.6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
2019年1月3日,节能铁汉发布公告,宣布与被申请人1和东方资产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鱼塘西路在建工程借款”。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3.64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3.64亿元的债权以3.3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
2020年12月10日,节能铁汉宣布与被申请人1及东方资产、六盘水钟山区励砺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签订《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底层债权资产为“天湖德湖、鱼塘西路剩余工程款以及前期费用和代偿本金借款”,本底层债权包含了前述债务重组中申请人代被申请人1偿还9600万元及5730万元而形成的合计1.533亿元债权。根据前述协议,各方对被申请人1欠付申请人的融资借款7.52亿元进行了重组安排。确认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1的7.52亿元的债权以6.5亿元转让给东方资产根据上述债权暨债务重组协议,截至目前,被申请人1尚欠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2908687263.72元
企查查平台显示,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占股达92.38%,两家公司均被标记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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