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按计划推进阶梯式水价 10月起施行
更新时间:2008-09-02 09:2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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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删除了水电气累进收费条款,这一度被曲解为阶梯式水价被叫停。9月1日常平正式开始实施阶梯式水价,东莞市物价局表示,东莞阶梯式水价会按计划于10月1日全面实行。
日前,《循环经济促进法》对水电气累进收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观察人士据此认为,阶梯式水价已被全国人大叫停。这种曲解让不少市民对东莞的阶梯式水价计划的前景产生怀疑。昨日东莞市物价局称,东莞各镇街阶梯式水价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并会于10月1日全面实行。据悉,东莞为实施阶梯水价,正在进行抄表到户的改造,物价部门规定的期限是2010年10月。在此之前,所有用户必须统一装表到户、抄表到户和计量计费。另据了解,东莞于2007年11月率先在中堂、黄江两镇试点阶梯水价。今年7月1日起,东莞在大市区(东城、南城、莞城、万江)、大岭山、清溪、樟木头、沙田、道滘、石碣等镇开始推广阶梯水价。按照东莞物价局规定,在10月1日,全市已抄表到户居民必须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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