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建设方法
垃圾分类收集是整个垃圾处理系统的起点是决定后续垃圾处理方式的重要因素。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首先要确定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其次要优化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点位。
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的确定
农村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构成相似,各种组分所占的比例有所差异。由于农村刚刚开始分类收集的实践,而且国家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因此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应借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 2004),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六个类别。结合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农村居民的接受能力,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与此标准有所区别,可采用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四大类,具体种类见表1。
表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表1中四类垃圾要采用不同的收集方式。由于可回收垃圾包含多种成分,进行集中收集不利于提高其资源品质,也不能使分类者直接受益,而农民具有朴素的节俭意识,已经开始自觉地回收有价值的废品,如果再通过价格差提高细分类废品的价格,就可以促动农民进行可回收物品的细分类;而且农村的居住空间较为宽松,有足够的空间分类存放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回收物;因此,在农村该类垃圾适合采用家庭细分类,而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的收集方式。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其余类别的垃圾则由村里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
2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点位的优化设置
我国农村规模差别较大,从几十人、几百人到数千人的村庄大小不等,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地进行了村庄合并, 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 迁村并点建设集约型村庄成为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势。因此,以镇区为代表, 研究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点的设置。
2.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计算模型
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 2004) 中, 应配置容器数量的计算公式, 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负荷的计算模型:
ω=ραA/Dβγ (1)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布设密度的计算模型:
n=ω/E (2)
(1) 式与(2) 式中:
ω为垃圾收集负荷(m3/km2); ρ为收集范围内垃圾日产生密度 [t /(km2.d)];
α为垃圾日产生密度变化系数,取1.1~1.5;
A为垃圾清除周期(d/次),当每天清除1次时,A=1;每日清除2次时,A=0.5;当每2日清除1次时,A=2,以此类推;
D为垃圾平均容重 (t/m3); β为垃圾平均密度变动系数,β为0.7~0.9;
γ为垃圾容器填充系数,γ为0.75~0.9;
n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布设密度( 个/km2);
E为单个垃圾箱的容积(m3/个)。
2.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集点的确定
全国镇区平均占地面积2.42 km2,平均人口为4 520人,人口密度远低于城市。农村人均日产生活垃圾(1~2) kg,则镇区日产生活垃圾的总量约7 t,除去农民自行收集的可回收垃圾,其余垃圾的日产生密度约为2.7 t/( km2/d)。生活垃圾容重采用全国平均值0.3 t/m3, 农村生活垃圾要保证日产日清,按照公式(1) 计算可知,全国镇区垃圾收集负荷ω为11.7m3/km2。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的重点是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其中,可堆肥垃圾约占 20%,不可回收垃圾约占70%,有害垃圾约占0.1%~1%。通过进一步的计算可得,可堆肥垃圾的收集负荷为2.4m3/(km2/d),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负荷为8.2 m3/( km2/d), 有害垃圾的收集负荷为0.01 m3/(km2/d)。
由计算可知,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的收集负荷比为240∶820∶1,有害垃圾的收集负荷太低,不宜分散收集,而应在镇区设一处有害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适宜采用分散收集的方式。在每个垃圾收集点设置一组(两个)容量比为1∶3的垃圾箱分别收集。选定垃圾箱的容量后,才能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为了垃圾收集的便利,可选用120 L和360 L的可移动密闭式垃圾箱分别收集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由公式(2) 计算可知,镇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布设密度以20 个/km2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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