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对于有害废物的有效管理
瑞士与其它国家一样,曾在废物管理上犯过错误。结果,瑞士不仅偿还了错误的代价,同时制定出了一套非常有效的废物管理措施。
多年以来,瑞士政治议程上的废物管理问题并不像其它欧洲国家那么重要。这主要是因为瑞士没有煤矿和重型企业,集中工业联合企业也很少,而且没有发生过战争。曾经合法的有害废物处理,今天已不再被接受。
瑞士环保局(FOEN)指出:土地污染已成为瑞士的严重问题,大约五万个污染地(包括许多水域)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为了确认出需要及时处理的污染地,瑞士建立了污染地登记处。到目前为止,该登记处已经确认出4000处需要清理的污染地,清理完成期限定为2025年。
昆利肯和汝拉州的伯恩佛
瑞士最严重的两处污染地分别位于阿尔高州的昆利肯和汝拉州的伯恩佛。
1978年到1985年间,35万吨的有害废物被丢弃在昆利肯的泥坑中。今天,这些废物,包括重金属沉淀物、化学工厂废物及铝循环的矿渣,已成为滴答作响的时间炸弹,必须尽快移走。没有任何人工添加物的废物给附近的地上水源造成了威胁。当地政府相信清理废物至少需要七年的时间,填平泥坑同样需要七年的时间,此外还要加上几年的准备工作。估计到2010 年,准备和改善工作将耗资2亿瑞士法郎。
伯恩佛污染地的改善工作比较迅速。1961到1976年间,由生产染料、药品、洗洁剂和杀虫剂的化学工厂产生的约11万4千吨的废物被丢弃在这里。在州政府、联邦政府及法国政府的压力下,以巴塞尔为中心的化学公司同意开始尽快评估改善方案。清理工作预计将花费2亿瑞士法郎。
由谁支付?
清理4000个污染地需要大约5千万瑞士法郎。最理想的支付方式当然是根据“污染者支付”的原则,但并不是总可以找出污染者的,而且有时污染者也无能力支付。
1995年,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使得联邦政府有权建立改善“孤儿”污染地(指找不到污染者的污染地)的基金会。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将支付40%的清理费,大约每年可达到2千5百万到3千万瑞士法郎。剩下60%的费用由州政府支付。
有害废物处理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给瑞士制定了新目标,即在废物管理方面实现自给自足。1994年在阿尔高州的Dottikon,1995年在巴塞尔,技术先进的新型有害废物焚化炉分别投入使用。依靠这些设备,瑞士可处理境内产生的不可循环的有害废物。只有在瑞士不能安全处理的有害废物才被输出国外,进行废物循环。
巴塞尔公约
瑞士不仅是国际人权组织的中心,也是巴塞尔有害废物公约秘书处的所在地。
1989年的巴塞尔会议上,公布了第三世界的工业化国家和欧洲东部国家的有害废物增长的报告,并提出了该公约。1992年,公约正式投入使用,主要目的是尽量减少有害废物的产生并尽可能靠近废物产生源处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