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容积式水加热器容积计算方法的探讨
我国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5.3.3条中规定:容积式水加热器的有效贮热容积系数η=0.75,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的有效贮热容积系数η=0.85。而在5.4.9条中则这样规定: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的容积附加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冷水从下部进入、热水从上部送出,其计算容积宜附加20%~25%。2、当采用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其计算容积应附加10%~15%。
对于这样的规定,5.4.9条条文说明中做出了这样的解释:1、传统的U型管式容积式水加热器,由于设备本身构造要求,加热U型盘管离容器底有相当一段高度。当冷水由下进、热水从上出时,U型盘管以下部分的水不能加热,存在约20%~25%的冷水滞水区,即计算水加热器容积时应附加20%~25%的容积。2、带导流装置的U型管式容积式水加热器,在U型盘管外有一组导流装置,初始加热时,冷水进入加热器的导流筒内被加热成热水上升,继而迫使加热器上部的冷水返下形成自然循环,逐渐将加热器内的水加热。随着升温时间的延续,当加热器上部充满所需温度的热水时,自然循环即终止。此时,位于U型管下部的水虽然经循环已被加热,但达不到所需要的温度,按热量计算,容器的有效贮热容积约为85%~90%,即计算水加热器容积时应附加10%~15%的容积。
笔者以为,上述计算容积式水加热器容积的方法有所不妥。下面我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理由。假设我们需要A升热水,用容积式水加热器加热, 容积式水加热器的有效贮热容积系数为η,求该容积式水加热器的总贮热容积V(升)是多少。按照数学理论的计算公式应该是:由A=V×η,得V=A÷η。而按照上述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则是:V’=A×[1+(1-η)]。
如果上述两种计算方法都是正确的,那么,从理论上讲,V应该等于V’,即A÷η= A×[1+(1-η)],则有η(2-η)=1,即(η-1)2=0。显然,只有当η=1时,V=V’才能成立,而对于容积式水加热器来说,《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5.3.3条中已经讲得很明确,由于其设备本身构造特点,η<1,也就是说V=V’是不成立的。下面我们通过V’与V的比值来看一下它们的差别。
由上面的分析可得V’/V=A[1+(1-η)]/(A/η)=η[1+(1-η)]=-(η2-2η)=1-(η-1)2,因为0<η<1,所以0<(η-1)2<1,故有0<1-(η-1)2<1,也就是说,0<V’/V<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按照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容积式水加热器的总贮热容积,要比按照数学理论的精确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容积小一些。因此,笔者以为,从严谨求实的治学方面来讲,在容积式水加热器总贮热容积的计算问题上,我国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存在些许小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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