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安徽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及其途径探析
摘要: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机制是整个医疗产品生产、消费、处置的良性循环的前提,也是促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发展的重要条件。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机制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将引导、生成一个更具可持续性的生产和消费系统。以蚌埠地区为个案,本文针对这样两个问题做了初步的探析和建议。
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在诊治、预防疾病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手术残留物、动物实验废物、医用塑料制品、针管、有毒棉球等纯棉制品废弃物以及过期药品等。医疗废物中含有腐败变质成分及大量细菌、传染病毒、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药剂等,已经列入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其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一直位居这一名录的榜首。
一、医疗垃圾处置现状
医疗废物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或再次流入社会,则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003年6月下旬,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0号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尽早将我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相关部门也反复强调,医院应该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回收类医疗用品在严格的监督机制下通过特许的渠道处理,防止回收类医疗用品被非法综合利用,危害公众安全和健康;同时对全国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达标下达了期限为二年的“限时令”,届时不能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将被警告、严令整改,直至吊销执照。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由当地政府或国家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建立了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同时,以收费的形式处理医疗废物的体制也已开始运行。
近几年来,安徽省各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纷纷上马开始运行。但是,由于条件及意识的缺失,或者利益的纠结与冲突,我省很多医院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带着各种病菌的医疗垃圾仍在贻害于民。
1.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
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现有114家医院,72家卫生院,共有床位8511张,其中医院床位6210张,卫生院床位2301张。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每床每日产生医疗废物0.5kg计算,蚌埠市年产医疗废物为1800吨,平均日产量为5.0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也将飞速发展,按国家统一口径预计,到2010年蚌埠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将增加5%,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将达到2000吨,平均日产生量达到近5.5吨。另一方面,医疗废物处置状况却令人堪忧,存在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不严,以致随意流入社会等普遍现象。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商贩竟然把医疗废物中的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随意再次加工,制成塑料凉鞋、纯净水桶、一次性口杯等日常用品,给人们的生活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2.农村医疗废物处置现状
安徽省基本上每个乡镇都有卫生院,大大方便了农村群众求医看病。但是,由于医疗水平的相对低下,许多卫生院医疗废物产生量少且无规律,因而对医疗废物不作任何处理,有的随意抛弃在医院附近。而限于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低、卫生常识缺乏所致,许多人不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有人甚至捡拾其中的玻璃器皿来储存食用油、水,不少孩子用注射器、输液管编织成小动物等作为“玩具”,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
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如针头、刀片、绷带等都可能带有大量的腐败细菌、病菌、放射物质、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们的健康潜伏着巨大的危害。
3.城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运行现状
与医疗废物处理随处丢弃、非法回用、与生活垃圾相互混杂等不合理的现象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省一些正规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却很冷清,处于“吃不饱”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蚌埠市医疗垃圾产生量为1800吨/年,综合利用量为0,贮存量为0,焚烧量为11.8吨/年,安全填埋量为13吨/年,向外排放量为 1649吨/年。大量的医疗废物未经安全处理便向外转移或排放,使医疗废物未能达到无害化处理,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同时,处置中心收集到的不多的医疗废物又未经过合理分类,给处置工作带来不便。
二、现状分析
产生上述现象有多种原因,但笔者认为最主要原因源于处置费用的归属问题。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可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卫生机构可将处置费用计入医疗成本。但在实际运作中,作为医疗机构,大多数医院都担心医疗废物处理费“摊”到病人头上会加重病人负担,进一步恶化医患关系,因而纷纷选择“医疗垃圾处理费自己扛”。“扛得住”的,便会按规定送往指定的回收点进行焚烧,“扛不住”的则听任医疗垃圾外流。
同时,我国医疗机构现行的收费方式又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其收费标准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床位来收取;二是按垃圾产生量来收取。而各个医院经营方向和效益不同,床位占有率差异很大,采取按床位收费就会导致收费不公平。如果按垃圾量收费,一些医院会为了节省医疗垃圾处理费用而把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再者,由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参与、协调、介入,在向医疗机构收取费用时,作为处置中心不能规范操作,从而导致拖欠费用现象严重。我省许多乡镇卫生院由于其地偏远、分散,医疗废物产生量少,基本不在处置中心收集的范围之内,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更是难以监控。这样,当地医务人员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对医疗废物的危害也没有十分清醒的认识,造成的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现象自然是在所难免。
三、建议及处置措施
1.妥善解决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
在当前体制下,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通常是由医院承担,而医院作为一个经营性单位,如果把处理医疗废物的成本全部加到消费者身上,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根据“生命周期评价(LCA)”理念分析,笔者建议可对医疗垃圾处置费用作以分解,其中的一部分由产品的生产企业来承担。
生命周期评价是指某一产品系统在其生命周期的整个阶段中,对环境影响作出综合评价的工具。生命周期整个阶段包括从原材料的提取、加工,到产品生产、包装、市场营销、使用、再使用和产品维护,直至再循环和最终废物处置。1993年,比利时政府规定,根据环境负荷的大小对包装和产品征税,作为产品在走向最终废物处置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负荷的责任。而医疗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责任对产品开发、生产的所有阶段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降低医疗产品废物处置过程中的最终环境负荷。由此看来,部分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由生产企业“埋单”是一种较为理性的选择,不仅有助于促进生产企业在设计产品时就把环境因素纳入其中,引导、产生一个更具可持续性的生产和消费系统,而且可以解决现行医疗废物处置中的难题,创造一个合理的医疗产品生产、消费、处置的良性循环系统。
至于在医疗过程中由非医疗产品产生的废物,如手术残物、动物实验废物、病人的生活垃圾及排泄物等,理应由医院承担相关责任。
2.明确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
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理、标志和消毒以及监督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须明确相关责任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管理、监督、主管部门应对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在医疗垃圾产生量和被处理量的核查工作时,建议按照国际惯例,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平均入住数量和平均门诊数量,核定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量,以此确定有无医疗,垃圾漏失。按照医疗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标志和消毒等过程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监督。
3.具体措施与技术规范
作为医疗机构有义务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分类、消毒和暂时储存。在具体操作时,可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各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护士长为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临床科室负责废物的分类、收集、初处理、装包、封口;服务公司负责医疗废物的清运;房产基建科负责医疗废物的暂时存放以及与处置中心交接转运;医院感染科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清运、处理“三环节”和操作规程、人员防护等提出指导意见。
再者就是制定具体的奖惩方案,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质量检查项目,进行医疗质量评分,与科室奖金挂钩。其中,分类措施十分重要,建议可以参照湖南省医院的分类方法,将医疗垃圾分成5类:生物危害性垃圾、药瓶、一次性注射器和其他医用塑料、生活垃圾和纸制品,因地制宜,分类处理。
作为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通过焚烧、填埋、综合回收再利用等方式对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组织专业清运人员深入到医疗单位和个体医疗诊所进行统一收集,登记造册,将医疗垃圾密闭运输到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针对农村小型医疗机构等医疗垃圾分散、产生量不多的特点,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应以县为单位建立医疗垃圾收集中转站,对农村医疗垃圾实行专人管理,进行分类收集,密闭存放,定期消毒。在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上应明确标明医疗废物的名称与类别,然后由处置中心专业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4.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高质量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既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5.提高公众防卫和环保意识
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对于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全面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少数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发动大多数人对身边的医疗垃圾多关注一点,定然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能尽早在全国地建立起合理的收费机制,相关机构积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医疗废物处理产业一定会做得更好。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