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分析
1.引言
丹麦是欧盟成员国之一,它在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上既严格执行欧盟制定的废物管理立法规定,也结合本国实际不断完善相关的垃圾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在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上,丹麦政府积极推进垃圾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突出实施源头分类收集。在推进垃圾废物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上,丹麦坚持直接回收利用与循环利用的模式,稳步提升其废物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水平。丹麦在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治理上具有许多特色。
2.废物管理体制与政策
丹麦的固体废物管理由环境部负责。该部所设的环保局是丹麦废物管理与治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它负责废物管理和回收利用的立法,实施和工业协会建立的不同类型废物回收协议,制定鼓励回收利用的财政补贴政策。该局的工商业废物处负责管理建筑废物、危险废物、废弃无机工业废料、产品等,管理废物越境联单,制定废物税,监督执行各种废物回收协议,如废旧轮胎、交通工具、电池、电子产品、大型家电等。家庭废物处负责管理家庭废物,制定相关法规,包括废弃食品的利用、包装废物的处理;管理丹麦包装废物回收系统;回收废纸类、废塑胶、废玻璃;进行有机垃圾生物处理;管理农业废物、可燃废物,制定填埋和其它废物处理方案;实行和家庭废物相关的清洁生产计划。
环保局的这两个部门的主要工作是:
促进废物回收利用。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丹麦已经逐步减少了垃圾填埋比例,焚烧成为丹麦处理垃圾废物的主要方式。近几年,废物循环回收利用被视为更好的废物处理方式,在丹麦得到了政府和各方面的特别重视和推动。丹麦废物循环回收利用的比例不断攀升,有效地促进了丹麦的废物资源回收管理进程。丹麦还实行不同层次的废物处理策略,废物经过分类回收后,能够直接进入循环再生的废物成分实现资源化,而不能直接循环利用的废物成分进行焚烧发电,制取能源,采集热能。最终不能焚烧的废物和焚烧残渣进行填埋处理。丹麦已经建立了部分包装废物的回收体系,如回收啤酒容器和各种饮料罐等,仅这一项每年就减少产生390000吨包装废物。
促进废物减量化。废物源消减(避免和减量)在丹麦废物管理政策中处于第一位,也是其大力推进的废物治理政策。丹麦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和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的产生量。丹麦还对产品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周期评价。促进清洁生产,做到节能减排。为了实现废物治理目标,促进环境保护,丹麦政府还采取了多种经济政策手段,如废物税、补贴等,以制约废物治理方式的选择。丹麦的废物处理税的高低是按不同处理方式制定的,垃圾填埋收税最高,垃圾焚烧税次之,废物循环回收利用则是免税。为了避免和减轻有毒有害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丹麦的部分城市还对回收铅蓄电池和废旧轮胎进行补贴。
废物管理的地区协作。丹麦各城市之间由于其体情况的不同,其废物的管理政策和实践也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别。大城市可以自己进行废物管理,而众多小城镇在废物公司的基础上进行废物回收和处理的合作。丹麦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危险废物运输网络。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为了促进废物的回收利用,丹麦制定了废物管理计划,详细规划了对各种废物的收集和回收利用的目标和推进措施。如2001年实现了45%的各类包装废物的回收利用,就是该规划提出的目标。
制定未来环境政策。丹麦环保局提出了环境治理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努力方向,其中包括提高废物处理质量,减少对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降低废物增长速度等。
从 1992年起,丹麦就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排放和循环利用的政策,并要求各地方政府制定地区性的废物管理与综合治理规划,而且规划要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各级政府制定的规划一经公布,就必须严格实施监控。为了保证规划的可行性,政府要求扎实做好包括对各类城市生活垃圾产量、构成等数据统计在内的基础工作。
从1997年起,丹麦就规定了所有可燃性废物必须作为能源回收利用的治理对策,禁止可回收利用垃圾和可生物降解垃圾填埋,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资源的循环再生。丹麦环境部还指导制定了《丹麦2005-2008年废弃物战略规划》,对垃圾废物在“避免和减量”的基础上,实现废物资源循环再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丹麦,目前大力推进废物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其再循环量占到其垃圾总量的64%。其次是推进垃圾能源化,其垃圾焚烧量占到垃圾总量20%。其焚烧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主要由自治共同体组成的公共的废物企业独资垃圾焚烧企业负责。丹麦现有的这种公共的废物管理组织35 个。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废物才允许填埋,现在丹麦的填埋处理量占其垃圾处理总量的16%。
据统计,丹麦拥有人口530万,有275个地方自治体。由于规模小,各地方自治体无法自行建设垃圾焚烧处理的设施,为此一些地方自治体共同组成废弃物处理企业,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营及管理。在丹麦这种公共的废弃物管理组织有35个。各地方自治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废弃物管理,并负责垃圾焚烧及填埋业务,其它业务全部委托给承包商负责。丹麦对废弃物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征收废弃物税,二是实施抵押返还制度。在废弃物税中,垃圾填埋税最高,城市居民按户缴纳废弃物税。
3.垃圾废物回收与再循环
据统计,丹麦年产家庭垃圾280万吨左右,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9公斤/日。2003年丹麦城市生活垃圾中纸占27%、有机物占29%、塑料占0.8%、玻璃占5%、金属占6%、其它无机物占32%。近年来,丹麦政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分流工作,致力于开发利用废物资源,努力提高废物资源回收利用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丹麦是世界上少有的将垃圾变废为宝,通过垃圾回收利用和产生能源,为国民提供热能和电能的国家之一。如今,垃圾回收再利用,环保立国这一理念已经融入丹麦人的血液。丹麦在垃圾再循环利用方面做的不错。丹麦政府确立的原则是垃圾应在源头分类,而且各种垃圾都应分别采用一种收集系统,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垃圾的质量,而且可以保证有足够的垃圾能够运到垃圾处理厂,使垃圾处理经济而富有成效。丹麦再循环了99%以上的啤酒瓶和汽水瓶,创造了世界记录。如此骄人的成果是通过采取经济手段获得的。当顾客在商店购买啤酒和汽水时,需要交纳押金,退瓶时退还押金。这种方法也适用于其它类似物品,如:软饮料的包装盒子,标准的红酒白酒瓶子等。至于那些未使用押金的瓶子,则由专门瓶子的容器回收,然后重新触化成玻璃。其它生活垃圾分类后,可被制成纸浆、纸板、金属等,有机垃圾用于堆肥或生产生物气,塑料垃圾则主要用于高温焚烧以回收能源。目前丹麦启动的垃圾计划使回收再循环包括了家庭垃圾、工厂废物、建筑工地垃圾等。
丹麦还注意在垃圾分类登记方面做工作。通过垃圾分类登记,人们可以了解到垃圾如何分类、如何处理以及垃圾的最终去向。在了解这些情况的基础上,人们可以制定行动方案。丹麦开发的垃圾再循环系统的原则是,确保以尽可能最低的成本实现高质量、高比例的再循环利用包装废弃物。因此他们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合理地建立最经济的系统,同时达到最充分的再循环。
从原料角度转变到从环境角度来看待垃圾的回收再循环,使丹麦的垃圾管理产生了重大飞跃。管理部门不再纠缠于“谁对垃圾再循环负有责任”,不再讨论“是商品的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应承担责任”这类问题。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处理垃圾,希望能以最经济的,人们最能接受的成本去再循环垃圾。他们发现,无论消费者还是企业,只要愿意加入垃圾再循环,垃圾回收就可以进行的很有成效。调查表明,丹麦人对垃圾再循环利用的愿望很高。他们了解到再循环利用的社会效益,同时还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因此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废弃的日用品(比如家具等)修理后进行重新利用。在这个国家的许多地方建立了再循环工厂和商店,遍布全国的再循环回收站有,强大的影响力,上交不再使用的东西已经成为丹麦人日常生活中自然的一部分。
4.丹麦各地实施垃圾再循环与回收利用的实例
在丹麦的奥尔胡斯市。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行家庭有机垃圾和可回收利用物的派头分类收集。废玻璃、废纸和废纸板等可回收利用物一律由居民在家庭进行源头分类后,送入路边的废物收集系统,然后由路边收集系统统一送到废物回收利用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再利用物在废物回收利用设施,可按有机、无机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再加工处理。有机垃圾需装入绿色塑料袋中,其它成分,包括可回收再利用垃圾装入黑色塑料袋中,由市政当局统一收集后送到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分拣或分选。在垃圾处理设施建有一套光学分拣设备,专门用于分拣绿色塑料袋和黑色塑料袋。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废物回收中心是欧洲最大的废物回收中心之一。该中心1996年正式投入运营。它距市中心大约5公里,占地100公顷(80公顷为填埋场,20公顷为3个垃圾处理厂)。该中心每年的垃圾处理量大约100万吨,3个垃圾处理厂分别用来处理不同类型的垃圾,其中专门处理建筑垃圾的工厂占地7.5公顷,收运来的建筑垃圾经过不同的预分选后将其提纯制成回收产品,回收产品用于市政建设。垃圾的运输费用按其回收利用程度决定,一般由5英镑/吨-57英镑/吨不等,这样约95%的垃圾都褥到了回收利用,仅 5%的垃圾需要经过焚烧和填埋方式处理。此外,丹麦还有专门负责清洗土壤的工厂,该厂占地7公顷,年处理土壤5万吨。
丹麦韦斯特弗布赖丁公司是一家著名的垃圾管理公司,同时也是一个垃圾回收处理、垃圾焚烧供热发电工厂。厂内犹如一座大花园,门口及建筑物四周绿化很好,每年都会有许多人前来观摩和学习。丹麦有98个城市,一共有35家垃圾管理公司,上百个垃圾回收站,韦斯特弗布赖丁公司是其中最大的垃圾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拥有50多个垃圾回收站,管理着2500多个垃圾回收箱,但该公司仅有职工250人,可见工作效率非常之高。上世纪70年代,该公司拥有4座垃圾焚烧炉。这4座垃圾焚烧炉工作流水线分别在1999年和2005年进行了更新,焚烧炉前的垃圾储存水泥槽有100米长,20米宽,10米深,能一次性储存一个星期所收集的垃圾。该公司处理垃圾分4道程序:一是收集垃圾,通过与私营公司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垃圾;二是对垃圾回收后进行再利用;三是焚烧垃圾;最后才是填埋处理。公司的垃圾处理方式为金字塔形,占据金字塔顶端的是垃圾填埋,占整个垃圾处理量的10%;金字塔中间位置是垃圾焚烧,占整个垃圾处理量的25%;金字塔最下方是垃圾回收再利用,占整个垃圾处理的65%。从上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期,公司通过垃圾焚烧制能,已向哥本哈根市和周边地区以及西兰岛北部地区的居民提供了大量热能和电能,如:从1970年至2002年,公司在丹麦14个城市向58万居民(占丹麦人口的十分之一强)提供了热能和电能;从2004年至2006 年,覆盖城市达到29个,居民达到88.5万人;从2007年至2008年,覆盖城市虽然减少了9个,但居民用户数并没有减少,仍保持89万人这一数字,相当于六分之一的丹麦人口。公司每年处理100万吨垃圾,这意味,每天要处理近3000吨垃圾,而1吨垃圾就能产生2兆瓦时的热能和2.3兆瓦时的电力。
5.结语
综上所述,丹麦在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上,主要依靠健全的立法管理和循环再生政策来推进。在管理政策上,丹麦突出了依法管理,制定规划目标,降低垃圾废物污染与推进垃圾废物再循环。在废物处理上,突出废物资源开发利用,始终保持很高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率。丹麦在固体废物管理和回收利用废物资源上的做法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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