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西建筑垃圾处理及回收利用对策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市政生产施工过程及拆除旧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瓦砾、砖渣、碎混凝土、砂灰、废旧钢筋(材)以及给排水管(件)、废旧门窗、装饰碎料、包装材料等废弃物的总称。美国环保署对建筑垃圾的定义是:“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新建、扩建和拆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其成分以碳酸盐、硅酸盐等无机盐类为主,少量含有天然、合成的有机物,大多为固体废弃物。其组成比例大致如下表:
建筑垃圾的组分组成(%)
建筑垃圾有几大特点:一是数量大。据测算新建建筑每一万平方米产生建筑垃圾约500-600吨,而拆除旧有建筑的垃圾产生更是惊人,大约每平方米产生约一吨的建筑垃圾。以南宁市为例,近年来,南宁市的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年建筑面积在800万平方米以上,估计产生的建筑垃圾在50万吨左右,拆除建筑按新建建筑的10%计,产生的建筑垃圾在50万吨以上。一年共约有100万吨以上的建筑垃圾。二是普遍性和经常性。城市建设、改造每天都在进行,建筑垃圾每天都在不间断产生,每一个城市都面临建筑垃圾问题。三是污染性。建筑垃圾的堆放或填埋,对植被、耕地及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无机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对土地的占有相对来说是永久性的。建筑垃圾含有一定的水泥结晶体,表现为一定的弱碱性,对土壤和水有一定程度的污染。
建筑垃圾对我们的生活和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的一些特点,其突出表现在:
一、占用土地,降低土壤的质量。随着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建筑垃圾堆放点在增多,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建筑垃圾中的某些成分逐渐渗透进入土壤改变土壤的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了土壤的生产力。
二、影响空气的质量。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会产生腥臭,细菌、粉尘会随风飘散,造成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的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会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三、对水域的污染。建筑垃圾在堆放或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渗滤液中不仅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的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复杂,一旦进入饮用水源,将会对人体产生很大的危害。
四、破坏市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大量的城市建筑垃圾堆放杂乱无章,占用很多城市空间,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如不能及时进行适当的处理,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众多建(构)筑物倒塌、严重损坏,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调研,地震重灾区绵竹市、都江堰市、什邡市产生的建筑垃圾约有4930万吨,超过我国每年新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4000万吨的总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出台了《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对地震灾区的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给出了指导意见。有关专家也指出,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及资源化利用在我国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技术,业已取得大量的技术成果,许多省区市做了大量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但就处理和综合利用总量而言,还是微乎其微的。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各部门、地方的相关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需要制定和出台一些鼓励优惠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广西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方面起步较晚,可以说目前尚未有效地开展。建筑垃圾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其技术关键在于建筑垃圾的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方法以及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在于建造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控制及管理,应尽量减少在运输、上料、砌筑、浇筑、粉刷、制作、安装等各作业环节中的浪费和损耗。对于施工中难以避免的以及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收集,就地利用或分类清理集中堆放。分类回收是建筑垃圾利用的关键,在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分类以及城市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阻断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的进入污染,是建筑垃圾利用的前提。不进行分类回收就无法循环利用;不进行利用,分类回收也就失去了意义。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利用是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制度。目前我区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堆放和填埋,按照我国1995年11月颁布施行的《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对建筑垃圾采取收费措施,也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问题,这是由于一方面建筑垃圾的取费较低,一方面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对住房的大量需求也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加强施工现场的作业管理,淘汰落后施工工艺,减少施工作业的浪费和损耗,建立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的推动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的产业化,把建筑垃圾的处理办成建筑行业的配套服务产业,是解决建筑垃圾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广西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处理经验,制定出台一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鼓励优惠政策,鼓励进行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的基础研究。
近年来,国内很多先进省市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如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在承建施工的某高层建筑中回收利用建筑垃圾840多吨,经一定处理后,用于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不仅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还促进了现场的文明施工。其主要做法就是在施工现场配置一台或数台粉碎机械,把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就地处理并使用,大大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外运。如河北某公司开发研制成功“用建筑垃圾夯扩超短异性桩施工技术”,采用旧房改造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碎砖瓦、废钢渣、碎石等建筑垃圾作为填料,经重锤夯扩形成扩大头的钢筋混凝土短桩并采用了配套的减隔振技术,具有扩大桩的端截面和地基挤密的作用。如郑州大学研制的将废弃混凝土和混有砂浆的废弃碎砖块分别磨至不同细度作为矿物掺和料部分代替水泥等。如辽宁、江苏、河南等地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标准砖、多空砖、空心板、空心砌块等产品,这些用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与传统粘土砖相比,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广西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方面也正在做有益的尝试。这方面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如:对新建和拆除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进行分类和成分分析;对建筑垃圾进行筛选归类、破碎处理;进行分类、筛选、破碎、堆放等处理设备的选择和设计;进行以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或者掺和料的水泥、混合砂浆配制用于砌筑或抹灰;进行以粗骨料为主要原材料或者掺和料的混凝土配制用于次要构件或非主要受力构件应用;以粗或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的砌体(砌块)、烧结砖、免烧结砖的配制生产;以粗或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的垫层、路基等的应用。
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建筑垃圾所造成的资源、能源的浪费,减少乃至逐步消除了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建筑材料的循环可回收利用,改变了建筑施工的传统作业习惯,是做到文明施工特别是“绿色施工”的主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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