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水专项”课题申请指南通知
环保部14日发布了水专项“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发布水专项“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水专项办函〔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意见,现将该项目所属的“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课题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及水专项官方网站(nwpcp.mep.gov.cn)上予以发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12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不能承担课题。
(二)为体现产学研用结合,本课题应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吸纳企业参与。企业应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关的设备研发业绩和经验。
(三)按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申报单位可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联合申请。各参与单位之间专业优势互补,与牵头单位能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申报单位应对某个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能只申请课题部分研究内容。
(五)过去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同期只能申报承担1项课题,同时可参加1项课题。
(四)政府部门公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过去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书及格式
课题申报书内容必须在本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范围之内,并严格按照附件2的编制提纲和格式编写。请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0份(1正19副),连同word版电子光盘1份,于2009年2月12日之前发至项目牵头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到达邮戳为准,超过截止时间或材料不全的申报无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4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 系 人:付强
联系电话:010-84949039 13910330572
2、书面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100012
收件人: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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