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的质疑与思考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作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日趋突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把垃圾回收作为减轻垃圾处理负担及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有效模式而大力推广。但国内外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垃圾回收是一种成本高昂的垃圾治理模式,不具有成本有效性。垃圾治理应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数量和提高产品的重复使用率,政府应减少强制性的垃圾回收,而将政策转向征收适度的垃圾填埋税(费)。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成本收益,质疑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作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日趋突出,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各国政府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在美国,20 世纪 80年代以前几乎所有的生活垃圾都直接倾倒而没有任何家庭对其进行回收利用; 而时至今日,接近全国 48%的人口,约 8875 个社区已经实施“路边回收计划”,垃圾回收的比例从 1990 年的 10%上升到2000 年的30%( Kaufman,Goldstein,Mill-rath,and Themelis,2004) 。我国 20 世纪 90 年代之前,几乎没有任何的垃圾回收行为,在垃圾管理方式上主要以收集、清运和简单堆放或倾倒为主的被动、粗放式垃圾管理模式; 进入 21 世纪以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大多数城市都实施了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预计到 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 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 50%[1]。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的增加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垃圾填埋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各国政府都对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和关停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 美国1976 年的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 RCRA) ,中国 1997 年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8 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这些法案或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场址的选择、建设、运行与封场后的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就使得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被迫关闭。
美国在 1988 年至 1997年间,运行的垃圾填埋场的数量从超过8000 个减少 到 不 足 3000 个 ( Kinnaman and Fullerton,2000) ,使得垃圾填埋场压力不断增大; 二是环保主义之风盛行,通过回收减少垃圾排放成为主要的环保运动之一。当前,无论是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还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都把垃圾回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美国,有 22 个州要求所有的社区实施“路边回收计划”,还有 22个州虽然没有要求实施“路边回收计划”,但要求所有的社区必须达到回收目标[2]( P219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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