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发展对策
一、前言
我国的水利建设监理事业是在水利建设事业的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发展壮大的,水利工程施行监理制度,最早是在1982年的鲁布革水电站工程中采用的。经过十几年的培育和发展,现已成为水利建设事业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到1999年底建设监理单位已经发展到上千家,从业人员几万人,广大监理工作者奋战在各个不同的建设工程中,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建设监理制已经与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一起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如何坚持和完善建设监理制、怎样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今后的水利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监理企业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 监理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 建设单位认识上的误区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建筑法》,2000年颁布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也于1999年发布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上文件都设专章明确阐述了工程监理的性质、地位、作用、罚则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但目前在一些建设单位中在对监理的认识上普遍存在以下误区:
1、 委托监理与不委托监理不是十分重要的事;
2、 只要是监理单位就能够胜任监理工作(不了解优质服务与劣质服务的差别);
3、 委托监理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
4、 监理是我雇来的,叫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
5、 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
6、 监理合同洽谈中,监理酬金压得越低业主洽谈者成绩越大。
由于以上原因,使得监理人员合理的权利得不道行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干预,从而影响了监理程序的执行,影响了监理成效。
(二) 监理市场发育不规范
1、 市场规律与市场保护的矛盾。
市场经济最大的特征就是市场的公平准入,即市场的开放性,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合理的竞争,而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却受到了许多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保护。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有关法律条文保护当地或自已下属监理企业,有些地区通过收取高额注册管理费的手段排斥外来监理企业进入市场。这些条块管理导致监理单位在监理市场里步履维艰,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生存。
2、 政企不分与不平等竞争
国家推广现代企业制度,强调政企分开,但目前很难实现政企分开,究其深层原因还是利益驱使,政府主要部门想从下属的企业中获取利益,而企业利用政府的权力承揽业务。从而使监理单位之间存在不平等竞争。
3、监理招标缺少科学性
监理是一种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好坏取决于企业的信誉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意识。因此,企业信誉(包括企业能力)和人员素质,尤其是总监素质当是招标中重点考察的内容,而目前监理市场上的招投标很少对总监和企业信誉进行考察,仅仅停留在对标书书面的评判上,而标书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虚假的成份,即使是真的往往中标后又不兑现,使得监理的招投标流于形式,缺少科学性。
4、监理单位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
监理单位多为十几个人甚至几个人的小公司,由于主管部门对监理公司资质审查不严格,造成了有些监理公司只有资质而人员贫乏,如许多设计院依靠设计人员进行监理考试以取得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虽然资质够了,却没有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造成施工管理不到位,达不到规模经营,更谈不上创立品牌或名牌监理公司。
(三) 监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提高缓慢
工程监理从无到有,从试行到全面推广,广大的监理人员付出很多心血。各监理单位组建的途径不同,监理人员的来源也不尽相同。有的来源于施工单位;有的来源于设计单位;有的来源于基建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总的来说,大部分监理人员的素质距离我国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尚有差距,并且人员总体素质提高得非常缓慢。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成立时起点较低,对从业人员把关较松,部分较低学历的人员进入这一行业。而监理事业蓬勃发展大量要人,造成监理人员没有时间学习提高,加上缺乏淘汰机制,造成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2、高智能的人才不愿进监理单位,因为经济收入比其他从业人员低,长期驻施工现场,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因此即使在监理单位,人心也不稳定。
3、许多监理单位都聘用了一定数量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监理工作,这部分人有的已60多岁,尽管有丰富的工程实际经验,但体力和精力在客观上已不能胜任其监理工作,他们中大都无心再提高自己各方面技能。
4、水利待业的特点造成人员流动少,工作经历单一,复合型、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缺乏,因而具备总监素质的人才少之又少。再之监理项目增多,总监的平均水平有所下降。
5、由于监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素质不高者不珍惜自己的职业,经常做出违背职业道德之事,损坏了监理工程的形象。
(四) 监理单位缺少发展动力
1、 监理企业外部因素
(1)监理酬金不足
监理酬金是监理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监理酬金的严重不足是制约监理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无序竞争压价,缺少行业的自律;二是拖欠监理酬金。根据我们的测算,目前监理公司的成本(人员酬金、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经营费、税金等)5万元/人·年,少数好一点监理单位年收费稍高于这个基数,一般监理单位都达不到这个基数,长期运行在成本控制线以下,必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现场人手不足,监理成效不高,造成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行业的信誉乃至生存。
(2)工程建设行为不规范
监理事业起步刚刚十年,是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军,工程建设中的一方行为主体。尽管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狠抓整顿,但由于种种原因,例如项目法人制执行得不完全,现有的招投标方法缺少科学性,工程保险业和担保未开展起来,业主随意肢解工程,平行发包等,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成效,以致于出现个别业主到监理项目部替承包商求性的怪现象,使监理人员处于两难境地。
2、监理企业内部因素
目前,监理企业的组建形式有许多种,例如:从隶属关系上看,有政府主管部门下属的、有各设计院下属的、有大型施工集团下属的、从所有制形式上看,有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属于企业的、还有的已经过改制变成股份制或者独资公司的等等。前两类形式占了监理企业大部分,由于领导意识上的原因,仅把监理部门当成传统观念中的“三产”,安排几个富裕人员,挣点小钱,给创办单位一点小小的补贴,而不是真想把监理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束缚了监理企业的手脚,造成企业职工凝聚力不强,缺少主人翁意识,职工整体素质无法提高,企业发展缺少动力。
三、 发展对策研讨
(一)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
1、 尽快制定监理管理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规范
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和规范,但由于受区域限制再加上近几年来国家的法律法规台较多,地方法规未能作相应的修改,且执行的力度不大,《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中已明确监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方法,但有些问题不可能在法律上规定得很详细。我们期望能制定全系统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业管理体制办法和规范。如:
(1) 监理工作规范;
(2) 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
(3) 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
(4) 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
(5) 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
(6) 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市场);
(7) 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
有些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分散在各种法规的章节里,不便于集中学习和贯彻,执行力度自然也就大打折扣。规范监理市场是监理界乃至社会上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声。
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理企业宁缺毋滥
我国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监理事业的发展除了保护之外更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有人提出监理是新兴行业,处罚重了会打击监理企业的积极性,现有的企业还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不清除出监理队伍,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就会玷污监理工程师这个名称。量少可逐步发展,质滥则必然成灾。
3、 政企分开
政企的彻底分开是规范监理市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这既是使得市场中的监理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又是还政府一个清白的好举措。
4、 规范监理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法》中第三条已明确工程监理必须进行招标,从法律上将工程监理纳入强制招标范围,水利部也于2002年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笔者认为监理招标应有别于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监理工作的产品是优质服务而不象设计、施工产品具有有形物。从取费的名称上就可以更好理解,监理叫酬金,而设计和施工分别叫设计费和施工承包费。因而监理的招投标重点更应侧重于在优质服务和信誉上。因此总监人选的配备(总监要接受评委的当面评价)、项目的监理措施、专业的配套齐全、企业的管理制度、社会信誉等应成为招标函数公式中的变量,而评定这些变量的数值理应通过评委们对企业管理和任意在监及建成项目的现场考察后,结合标书来最后评定。至于酬金多少应本着不低于成本价和优质优价原则,以国家指导价为基础上、下浮动;对于超出和低于国家计委2000年5月1日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范围和标准的监理任务可以完全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指导意见协商确定。规范业主行业,增大业主的质量责任,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就自然不会盲目压价。加大对监理企业的规范化检查也会使监理单位不敢压价竞争。
(二)积极宣传监理的重要性
1、 政府有意识地宣传
监理工作试点于1982年“鲁布革冲击波”,起步于1988年,而膨胀发展、大量宣传却是在1999年,是在出现大量工程质量问题后各方面才意识到监理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让项目法人知道监理的性质、作用和工作方法,同时应在社会各大新闻媒体、网络、出版等宣传机构上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监理事业的大力宣传应该能有效地提高建设管理质量、工程质量,从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企业自我宣传
企业的自我宣传是每个企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市场经济促使企业大打广告战,监理企业理应顺应这种市场规划,监理企业在宣传自我的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应,监理企业更应经常性写一些相当于科普性的文章在杂志、报纸上发表以扩大宣传影响,目前监理企业的这种自我宣传意识严重不足,今后还应该大力加强。
(三)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1、 提高监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在明确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如何提高监理人员地位和待遇就成为能否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社会宣传对监理职业荣誉的提高起决定性作用。监理单位要有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待遇,改善监理人员的工作环境,建立监理人员的各种保险制度,面向社会优选人才,使得一大批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云集监理行业,使监理事业生机勃勃,蒸蒸日上。
2、 提高监理人员的敬业精神
监理人员仅有技术能力和丰富经验是不够的,更应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监理人员的地位和荣誉更主要是自身素质的提高,让自己的敬业精神去博得别人的尊重,监理单位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上要倾注一定的精力,这也是提高监理企业现象和社会信誉的保证。
3、 加速监理人员的培养提高
面对水利建设市场发展趋向信息化、网络化,监理单位要不断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类人员参加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岗位培训,学习先进的监理知识和项目建设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对年经的同志和进入监理行业的同志要加速培养,让他们到工程岗位上去实践一段时间,再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通过总监带工程师,培养监理工程师成为总监。发挥高层技术人才的连带作用,从而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推进监理企业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监理企业作为新兴的高智能服务型企业更应率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明确产权,可以让职工成为企业财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者,提高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办好企业的责任心,有利于实现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
产权清晰就能顺利建立好的治理机构、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使监理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达到规模经营,创立名牌企业,企业内部管理可以更好地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四、 结束语
总之,监理行业十几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许多困难,离国家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主管部门、监理企业和社会各界来共同研究解决。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牢牢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真正促进水利监理事业顺利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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