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船舶7月起将上“污染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08-04-28 08:4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阅读:211
今年7月1日起,穿梭于长江下游的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将正式实施,船舶在长江中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清污工作和减少环境破坏将有可靠资金支持。
长江江苏段是中国东西水运大通道、南水北调的东线引水口,目前共有主要饮用水取水口68个。2007年,长江江苏段进出港船舶超过110万艘次,载货量超6.4亿吨,危险货物运输量已达7200多万吨,散装油类和散装液体化学品占近九成。
江苏海事局负责人介绍说,除了给船舶上保险,今年还将开展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推动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的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试运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系统。
目前,长江江苏段10个海事局处已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全省水上防污三级应急反应体系已基本建成,张家港和南通两地正试运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系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