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环境十年来首次未出现重金属超标
“2007年,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四大流域在枯水期均出现历史最低水位,但湖南全省水环境近十年来首次未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9日,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作报告时说。
不符环保要求项目被叫停
200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排放量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3.15%,2.1%,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削减2%的目标。2007年,全省酸雨污染范围和程度有所减轻,与2005年相比,酸雨频率由72.6%下降到63.7%。
据介绍,“十一五”以来,省、市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4382个,其中省本级574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96个,其中省本级40余个。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了污染物增量,遏制了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对清水塘地区11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关停、2家停建、34家限期治理;投资3000多万元的清水塘镉污染治理工程于2007年7月竣工,24口受污染水塘得到妥善治理。对水口山地区冶炼企业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关停了38家涉砷、涉镉企业。
减排不力将被“区域限批”
“要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减排形势依然严峻。”蒋益民说,从去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率在全国的排名来看,二氧化硫排在开展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20位,化学需氧量排在第21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拟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对减排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企业实施区域和企业限批。”蒋益民表示。
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违反环评法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据了解,下一步,湖南省将开展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在2008年10月以前对湘江流域37家企业实施取缔关闭、21家企业实施淘汰退出、240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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