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督察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由湖南省政府督察室、环保局等7部门组成的督察组近日对湖南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察。
此次督察共分4个督察组,对除湖南洞庭湖区以外的11个市、州的60多个县市(区)的117家造纸企业关停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其中,检查制浆造纸企业15家、废纸及土法制浆企业102家。
督察组对湖南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的一系列关停整治措施给予了肯定。
但此次督察发现了不少问题。湘西个别国家贫困县以欠发达和边远地区为由,降低整治标准,对造纸企业整治存在敷衍应付现象。邵阳武冈市、郴州宜章县、湘西永顺县停产企业存在普遍违法生产迹象。浏阳市、衡山县、宜章县、武冈市等地方电力等相关部门没有切实发挥作用,生活生产用电没有分离,对企业车间没有及时断电,企业有擅自恢复生产的可能。
根据督察情况,督察组已建议湖南省对湘西自治州政府、郴州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部分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浏阳市、衡山县、宜章县、武冈市等地予以通报批评,对反弹比较突出的武冈市、永顺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督察组建议湖南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污染反弹。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督察和检查。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对于技改态度不明确、发展后劲不足、屡查屡犯的企业取消其技改资格。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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