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危废名录掀医药环保冲击波 技术和工艺将重新审视
8月1日起,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始执行,医药类危险废物的环保命题被重新审视。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沈贤姬指出,医药危险废物普遍具有较强的毒性,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新名录的执行将使药品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更全面的监管与处理。她同时表示:“新名录主要指向固体废物处理,企业今后还将面临医药工业废气治理问题,在环保方面所受的管制会越来越多,压力确实不小。”
山东某化学原料药企业市场人士介绍说,国内在危险废物处理费用方面,早已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前医药企业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理;二是药企自建相关设施进行处理。
据了解,为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哈药集团、华北制药集团等在环保上的投入已超过亿元,海正药业2007年环保运行费用超过2300万元,环保健康安全建设费用更是超过4500万元。专家认为,新名录细化医药类危险废物分类,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部分企业的环保费用。
从华北制药集团获悉,该集团自建整套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总投入为400万-500万元,长期运作相对委托处理划算,但建设上述设施的门槛较高,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达到。“摆在制药企业面前的首先是规模效应问题,像华北制药这样规模较大的企业建设一个危险废物焚烧炉能解决自身所有问题,而有的企业规模较小,自建设施还不如委托处理。” 华北制药集团环保处处长曾立星表示。
据悉,国内对危险废物处理牌照的发放一直抓得很严,除装置必须到位、技术必须达标外,对设施选址也有严格要求,即必须距离敏感点800米以上。同时,国家一直鼓励医药工业危险废物处理由分散转向集中化、规模化。因此,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自建处理设施。
“政府加强管控,其实是鼓励企业参照清洁生产要求,对已经在用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重新审视。”沈贤姬认为,当政府不再听任企业将环保成本转移为社会成本,医药企业特别是化学原料药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工艺路线。国家的上述举措已开始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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