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建生态市要强化哪些手段?
江苏省宜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国家生态市摆上重要位置,不断优化创建机制,通过五大举措,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宜兴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并在市环保局设立了生态市创建办公室,内设宣传秘书组、台账资料组、环境整治组、协调督察组等4个小组,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
强化责任落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生态市职责分工的通知》,实行了生态市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园区和市有关部门下发了《宜兴市环保工作暨生态市建设任务书》,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创建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形成了严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机制。
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政策意见》和《生态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在市、镇两级加强对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污染防治基金和200万元的生态市创建奖励基金,积极促进生态市建设。近两年来,已累计投入36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强化督察推进。为加大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宜兴市完善并实行了创建情况反馈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督察制度等3项制度,市政府把环境优美镇创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等事关生态市创建的重点和基础性工作,纳入了政府50项重点工作范畴,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督促各项工作推进。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纪委坚持把创建生态市作为视察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经常调查了解创建情况,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强化铁腕治污。宜兴市全面加大了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工业企业持续保持高频次、高密度的高压监管态势。市编委在市环保局下属原环境监察大队的基础上,批准成立了市环境监察局和7个环境监察分局,增加了30多名编制,加强了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环保部门采取白天普查与夜间抽查、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分片检查与集中检查、平时检查与节日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始终对排污企业保持高压监管的势头。今年上半年,集中力量组织了12次大规模的突击夜查和7次地毯式的分片排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达8329人次,检查企业8212厂次,处理环境信访445件,对128起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现场责令停产整改企业48家,限期整改企业415家,其中由市政府对10家企业实施了停业整顿;责成7家被上级政府和部门通报的企业在《宜兴日报》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和承诺;对两名故意倾倒化工废水的企业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14天和15天的处罚。较好地防止和消除了环境监管的“盲区”,提高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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