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保补偿机制:农民有新生计 环保才可持续
7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审计署、能源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民盟联组讨论会,就环境保护等问题倾听了委员们的发言。
温思美委员认为,应扩大中央转移支付和大项目的投资,以推动经济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立和资源性产业的开发,“基础设施不改善,农民收入不提高,对环境保护是不利的”。他举例说,云南怒江一地区去年人均收入不足1100元,当地居民为了生存,砍了大量树木建“叉叉房”(用两根插入地中的树杈作柱子,同根树棒横在杈上作为横梁房架,四面用茅草遮掩而成)和烧荒破坏植被种玉米,“如不尽快加以改善,当地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来自江西的委员刘晓庄声情并茂地呼吁建立环保补偿机制。他说:“为青山绿水,江西对工业、农业、林业以及养殖业的发展做出了种种限制,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群众的就业增收变得越来越难,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要建立系统的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保护工程,地方的财力已无法承受,需要国家尽快启动补偿计划工作,制定补偿政策,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鲍义志委员表示,环境保护投入不能盲目,“例如各地拉动内需争取的项目中,有一些涉及污水处理;据我了解,很多地方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处于无法运行甚至闲置的境地,不仅没有解决环保的问题,还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因此投入前必须经过科学论证。”
“应当及时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赵振铣委员说,在计划经济下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施行20年,已不适应现实需求,例如现行环保法偏重于污染防治而较少体现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剧了资源的无偿占用和掠夺性开发;对地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制约,相关规定模棱两可,难以进行处罚等。
11位委员发表观点后,上述在座的国家四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已记录下委员们的建议,回去后一定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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