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松花江吉林流域所有县(市)将改写没污水处理厂历史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25日电(记者王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流域治理取得重要进展。25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获悉,截至目前,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已完成38个,另有39个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将在今年底前将完工。此外,流域内所有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已纳入了国家治理规划并开工建设,到2010年底将全部建成。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十一五"规划启动前,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所有县(市)都没有污水处理厂。经过有关部门努力,目前流域内33个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已全部纳入了国家治理规划并开工建设,到2010年底将全部建成。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吉林省财政对未到位的国债补助资金先行垫付,近期又解决项目建设急需资金3亿元,为按时完成规划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据悉,按照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目前项目已完成38个,另有39个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将在今年底前将完工。同时,根据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需要,将投资112.41亿元,调整补充和新增实施166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此外,还谋划了380个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后续项目,为"十二五"规划做好前期储备。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国才表示,环保部门严把准入关。对向松花江流域排放一类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拟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松花江流域新建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审批,对松花江流域新增COD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总量前置审批。
统计显示,仅2008年,吉林省就拒批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39个。而2007年以来,通过对松花江流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责令停产治理企业513户,限期治理808户,取缔关闭316户,搬迁34户,对579户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12户实行省级挂牌督办,解决了一批环境违法突出问题。
通过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路,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及监测数据表明,吉林省境内松花江水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干流水质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标准,出省境松花江干流的两个断面均稳定保持为Ⅲ类水质。
吉林省省长韩长赋表示,保护好松花江,对于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几年来,吉林省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原则。
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难、运行更难。韩长赋说,为破解这一难题,吉林省创新运行模式,探索环保企业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来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经营市场化、环境项目产业化的新路子。通过积极探索运营管理新机制,排污者拿一块、政府补一块、资源再利用创收一块的办法,努力形成稳定的运行机制和盈利模式,使建成和闲置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真正运行起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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