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治理污染有实效
星子县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时间,统一步骤,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
1、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星子县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的日常监管,增加了现场巡查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在07年、08年取缔了所有排污口的基础上,进一步固巩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成果。严防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增排污口,对在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挖沙等活动,联合水政部门驱逐挖沙船2艘。三是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新的污染项目,从源头控制产生新的污染,今年否决2个项目落户。
2、集中开展鄱阳湖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
星子县把1000余家石材加工企业的污水治理,纳入集中开展鄱阳湖流域的污染治理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加强了对白鹿、温泉、华林、横塘等石材加工重点乡镇的水污染治理整顿,下达了治理目标任务数并列入年度目标考评。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治理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加大了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资金,加快污染治理进度。
3、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星子县为了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对未建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未达环保要求、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及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九江新港纺织有限公司、庐阳小区5家石材加工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对环山公路两侧6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工艺落后且污染严重的砖瓦厂进行了依法取缔。关闭了2家钒厂和1家冶炼厂。同时,对畜禽养殖业加强监管,责令华林艾格非种猪场和泽泉御景养殖场2家企业开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单位认真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现了工业园区污水未经处理零排放。加大温泉景区5家度假村和思麦博运动器材厂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集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专项检查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加大督察力度。一是对督促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运行,7月1日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成为九江市首个开始运行的县级污水处理厂。二是切实加大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农村垃圾实施无害化集中处理成为全省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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