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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本月底彻底消除市区"冒黑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更新时间:2009-09-15 10:06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 阅读:259 网友评论0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日前已进入攻坚阶段。根据《西宁市2009年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今年9月30日前市区将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茶浴炉煤烟型污染治理任务,彻底消除市区“冒黑烟”现象,进一步改善西宁市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在2009年9月30日前我市要完成250台356蒸吨煤烟型污染治理任务;四区政府完成本辖区内的所有燃煤锅炉整治任务;三县政府完成2009年目标确定的燃煤锅炉治理任务;四区政府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前提下,还必须对辖区内所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燃煤设施进行整治,对2007年—2008年度治理效果不佳、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坚决予以整治,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

深入实施我市“蓝天工程”,切实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市在《西宁市2009年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已经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各种锅炉,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设备和燃料,一经发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我市禁煤区内的单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城市禁煤区内禁止审批任何使用燃煤锅炉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等。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使用污染严重的燃煤设施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我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污染严重,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设施,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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