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亿治污费用挪用 “三河三湖”治理难
审计署28日发布今年第1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从审计调查情况看,“三河三湖”虽经治理目前整体水质仍然较差。
2001年至2007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910亿元财政性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用于“三河三湖”流域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及综合整治等7大类共820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008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2001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流域内北京、辽宁、江苏等13个省份。
从审计调查结果看,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不懈努力和大量工作,“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整体水质还比较差。
环境保护部对“三河三湖”347个国控断面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49.2%断面水质为劣V类,巢湖平均水质为V类,太湖平均水质为劣V类,滇池平均水质为劣V类。
千亿投资为何治不好“三河三湖”水污染?
历经6年时间,投入近千亿元资金,涉及8000多个项目,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水质还是比较差。
审计署28日公布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形成这种状况,除环境变化、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等客观因素外,还有相关政策措施不够完善、部分水污染防治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等重要原因。
36.53亿元费用被少征、挪用和截留
尽管投入巨额资金,但并不是所有钱都得到了有效使用。审计发现,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涉及挪用和虚报多领的水污染防治资金有5.15亿元。其中,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4.03亿元,通过虚报项目和虚报投资完成额等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1.12亿元。
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更是高达36.53亿元。其中,应征未征、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21.43亿元,挪用、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15.10亿元。
一方面,大量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却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审计发现,涉及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的问题金额高达8.06亿元,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