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挪推广水泥窑共处置技术 无需新建处置设施
更新时间:2009-11-20 09:3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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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水泥窑共处置环境无害化管理项目成果第二次研讨会日前在成都召开,来自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四川省环保局、中国水泥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据了解,这个项目由环境保护部于2006年启动,2007年3月对外合作中心与挪威科学与工业研究基金会签署了项目的执行合同。项目旨在加强遵守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巴塞尔公约的力度,将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的废物水泥工业共处置国际实践与中国情况相结合,借助挪威的相关技术及经验,在我国进行试点并形成实用导则,为这项技术在我国的推广进行探索。
据环境保护部估算,我国每年至少产生10亿吨的工业废物和1000万吨的危险废物,以及约1.5亿吨的市政垃圾和3000万吨的污泥。而针对这些废物的处置设施容量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水泥窑共处置废弃物最大的优点在于利用已经存在的水泥窑处置废弃物,免去了新建昂贵的专业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投资需要。同时,水泥企业将获得废弃物处置费,形成崭新的市场空间。
在挪威,水泥窑共处置废弃物技术已经成为过去25年来解决有机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唯一途径。目前,中国的水泥厂至少有5149座,但只有北京的一家水泥厂开始进行废物替代能源的水泥窑共处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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