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芷江县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把加强水域环境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组织和机构、下发文件、召开部门协调会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水域环境保护、改善全县水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坚决查处;对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停建;对治理无能的企业要实现关闭淘汰。
二是规范采沙行为,加强野生鱼类保护:县水利部门制定整治河道环境绿色行动计划,要在全县范围内对河道河床乱采乱挖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运营的打沙船,对采沙船采取取缔、控制、统一相结合的措施。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县城市容市貌:县发改部门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进度,保证县城内所有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对舞水河沿河一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要保证达到规定的绿化面积。县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坚决制止舞水河沿河两岸乱排、乱倒垃圾;对城区舞水河段水上漂浮物进行定期对捞。
四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清洁生产的项目、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对选址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准批准立项;禁止审批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湘黔铁路、舞水河沿岸怀芷段可视范围内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用地,取缔怀芷段可视范围内的一切砖瓦窑。
五是减少农业面源,搞好上边“绿化”:县农业部门制定无公害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控制畜禽养殖业造成的污染;县林业部门使舞水长廊得到绿化、美化,确保实现“三边绿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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