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春:污水治理效果也能“涨”点吗?
最近一段时间,粮、油、水、气等重要商品价格上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14日回应了这些热点问题。该负责人说,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总体偏低,这是近期部分城市调整水价的主要原因。(12月15日《楚天都市报》)
污水处理厂于现代城市而言就像肾脏于人体一般重要,每天都有大量生活、工业污水要靠它来过滤净化,如此江湖河流才得以澄澈,人们才能用上洁净的自来水。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治理河流污染,建设了不少污水治理厂,但收效甚微,甚至每况愈下。不仅如此,治污资金还被大量违规挪用、虚报,“层层流失”下来,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免大打折扣。
此前,审计署发布审计调查结果称,历时6年投入资金910亿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虽取得一定功效,但整体水质依然较差,像巢湖、太湖、滇湖的平均水质仍为V类或劣V类。而与之相对的却是,“还有六成水污染防治项目因资金缺口未完成”,“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仅挪用、虚报违规资金就达5.15亿”。用一句话来概括污水治理的现状是:治无所治,治而不“愈”,越治越差。
政府在污水处理上的投入不可谓不多,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而效果却总不佳,所以“污水处理费过低”只是一个托辞,它掩盖的是“治污效率底下”的“病灶”。
如果只是一味涨价、将本可避免的“治污增长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而不思切实提高污水治理效果,显然是本末倒置,最终可能会形成“交钱—治污—涨价—交钱”的怪圈。
由是观之,唯有切实加强对治污资金使用的监管、改进“先(边)污染,后(边)治理”的治理模式、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才能在治标的同时又将“病灶”连根拔除。到了那时,水价涨了甚至是下降了,污水治理效果都能“涨”起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