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处理农村垃圾
来自江西省新村办的信息显示,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江西省在52153个自然村、564个集镇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试点,通过实施“3+5”科学处理模式,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有效杜绝了垃圾不分拣、不减量、不回收便简单填埋焚烧现象,改善了农村卫生状况,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
去年6月全省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现场会后,各地探索出符合江西省农村实际的“3+5”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3”代表3 个责任主体,分别指农户、保洁员、村民理事会。农户负责门前三包,对垃圾分拣后定点放置;保洁员负责公共场所清扫、垃圾清运和回收;村(居)民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5”指5种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式。例如,剩余饭菜等易腐类垃圾倒入沤肥池或沼气池,变成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金属、塑料、橡胶、纸等可利用垃圾,送供销部门回收;土建垃圾铺路填坑;废弃电池、过期药品、废日用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运送指定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植物类垃圾堆包焚烧灰土还田,化纤类垃圾集中到环保焚烧炉焚烧。
各地初步建立了“县级为主、省市奖励、镇村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每户 100元的标准由政府一次性安排解决,长年保洁的投入采取“政策资金扶一点、财政资金补一点、农民自筹拿一点、社会捐赠帮一点”的方式进行解决。目前,全省已投入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14.21亿元,其中省市县乡四级财政投入资金7.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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