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对废旧路灯进行集中处理,实现零污染
更新时间:2010-09-07 14:31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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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赣州市路灯部门积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对更换下来的破损废旧路灯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实现了零污染。
据统计,仅近5年来,赣州市平均每年维修更换的破损废旧路灯就达5500余盏。其中包括主次干道功能性照明的高压钠灯3000余盏、小街小巷照明和景观照明节能灯2000余盏,其他灯具500余盏。然而目前几乎大多数路灯光源电器中都含有汞。根据有关部门检测分析,除LED路灯外,一般光源电器都含有毒物质——金属贡和铅等。其中金属汞的含量最多。汞是一种极其有毒的物质,各种光源电器的含汞量分别为:26厘米日光灯为25-45毫克、金卤灯为20-25毫克、高压钠为12-14mg毫克、10厘米节能灯为10-15毫克 、LED几乎为零。按此计算,一年更换下来的废旧路灯中贡的总含量约为76000毫克。
为确保路灯有毒金属造成环境污染,赣州路灯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更换下来的每一盏废旧路灯都全部收集,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并由专人上锁集中管理,同时进行定期检查。等储存到一定量时,再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回收再生公司进行集中回收利用,防止因外流而造成环境污染。由于赣州路灯部门环保意识强,采取措施得力,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因路灯有毒金属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中毒事件,实现了零污染,确保了社会环境和人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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