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新规 生活饮用水将达III类标准
更新时间:2010-09-20 10:32
来源:黄海晨刊
作者: 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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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今年年底,日照市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最低要达到III类标准(COD 20mg/L、氨氮1.0mg/L),并按新规定设立水源地标志。
日前,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日照市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目标、分解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目标为——— 省控傅疃河大古镇断面、沭河莒县夏庄断面和潍河五莲县墙夼水库出口断面及其汇流支流达到最低水质改善目标(COD 25mg/L、氨氮1.3mg/L);其它非省控断面年底前要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的目标,技术参考指标为COD小于60mg/L,氨氮小于6.0mg/L。辖区内所有排水企业达标排放,直排企业建设生物指示池。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提高中水回用率。
此次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原则,各区县政府 (管委)负责本辖区流域环境和水质改善,将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改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制,限期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对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同时施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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