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排河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塘沽区市政工程局 环评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建设地点(四至情况)
项目选址于塘沽区南排河南岸、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西北角、物流大道北侧, 项目拟选址区域目前均为待开发空地。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南排河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内进水泵站、沉砂池、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以及综合办公楼等建、构筑物全部新建,同时新建10kV变配电系统及水源热泵系统作为配套公辅工程使用。新建南排河污水处理厂拟采用二级生化处理与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拟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0万t/d的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南排河,最终排入渤海。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宏观产业政策。
2.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3. 在落实相应处理措施及各项管理要求的条件下,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4.1拟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氨(NH3)、硫化氢(H2S)和臭气浓度。南排河污水处理厂拟新建两套生物滴滤恶臭处理系统,以削减恶臭污染物质的排放,减轻所在区域的恶臭环境影响。
经扩散预测计算,拟建项目H2S、NH3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的地面轴向一次浓度最高值均可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企业单位边界外任意监测点最大监测值的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可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臭气浓度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20(无量纲)的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拟建项目H2S、NH3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值与环境背景值叠加后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类比北仓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结合拟建项目设计环保设施除臭效率,在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和环境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符合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设定南排河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4.2通过预测计算,拟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在正常运行时,所排放的尾水与南排河的污水充分混合后,在完全混合断面处污染物浓度的预测值较现状值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环评报告书要求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中考虑严防风险的发生,在运行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规范化操作,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4.3拟建项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与环境背景值叠加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项目距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4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含硫污泥及生活垃圾。脱水污泥含水率不超过80%,由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外运武清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卫生填埋前的预处理由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负责。环评报告书中建议尽量选择近距离便于运输的污泥处置场所,缩短污泥运输路线,确保南排河污水处理厂营运期污泥合理有效地得到处理处置,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拟建项目栅渣、沉砂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经济效益如下:
拟建项目的建设能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造福于社会的环境保护工程。拟建南排河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有效地减缓原有污水对南排河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特别是COD总量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拟建项目作为污水治理设施,投入运行后将大大降低南排河乃至渤海的污染物负荷,所排放的尾水与南排河的污水充分混合后,在完全混合断面处污染物浓度的预测值较现状值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6.拟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地区功能规划。拟建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及恶臭处理系统处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自动化程度高,恶臭气体收集部位针对性强,经同工艺的污水处理厂的实践证明效果显著。经收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可实现厂界达标;污水处理厂出水可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拟建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并具有环境正效益,可有效改善污水收纳水体——南排河水质状况,并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影响起到了减缓作用。
综上,拟建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并采取有效的工程除臭措施的前提下,具备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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