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西藏将环境友好型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指出,西藏在产业发展方面,将旅游、藏医、藏药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
报告显示,随着开放与发展步伐的加快,西藏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1990年到2008年,西藏旅游业收入及其在GDP中的比值整体表现为显著增长趋势。旅游总收入从1990年的684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22.59亿元。
报告显示,藏医、藏药业的开发不仅带动了西藏制药业的发展,而且也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西藏工业企业的医药业产值从2000年的2.48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6.42亿元。
报告指出,西藏非常重视生态能源的开发和建设。在注重水能资源开发建设的同时,多渠道开发和引进其他生态能源。
报告还指出,西藏矿产资源虽然极为丰富,为了可持续发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资源采取了保护的态度。更多的矿产资源则严格限制开采,以保护环境与资源。
附:《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报告》-可持续发展:建立在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上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注23)。
(一)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
作为青藏高原主体部分的西藏高原是亚洲诸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和上游,是下游几十亿人民赖以生存的“固体水库”。有充分的科学事实证明,西藏高原是北半球气候变化的驱动器和调节器,对涵养水源、调节中国气候均产生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西藏的环境效益不仅超越了本地区,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及千秋万代的根本利益,而且超越了中华民族本身,关系到南亚和东南亚人民的未来和发展。
近年来,政府和立法机关更加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最近,中央政府批准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计划用20多年的时间,倾国家之力,将西藏打造成维系区域生态安全的一道屏障。此外,西藏自治区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相继颁布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起草了《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办法》,所有这些法规条例对于保护西藏的环境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大气保护方面,以拉萨市为例,2007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介于0.012~0.23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 177天,良181天,轻微污染7天,优良率达98.1%,拉萨的空气质量显著好于中国其他一些主要城市。
在天然草地和林木的保护方面,政府实行限额采伐措施,以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同时,对采伐迹地进行及时更新,恢复森林植被。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政府还大力推行能源替代建设工程,营造薪炭林,推广太阳能以保护天然灌木植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意见》。
通过对西藏天然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植树造林,西藏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造林面积从1990年的868公顷增长到2007年的19069公顷,增长了20多倍,其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防护林面积由1990年的440公顷增长到2007年的13132公顷,增长了近30倍(注24)。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国家和西藏地方对西藏生物资源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规划和方案,有效地保护了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西藏自治区建立了森林公安执法机构,在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交界处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藏羚羊为主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盗猎行为。同时,国家每年投资数百万元用于西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打击盗猎藏羚羊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并加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盗猎藏羚羊情况已基本得到控制。
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尚未发现任何物种遭到灭绝,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种类不断丰富。国际动物研究界认为,20世纪就已经绝种的西藏马鹿,20世纪90年代被重新发现,并且种群不断扩大。随着西藏自治区不断扩大开放,一些过去没有的物种,已从内地引进并在西藏生长。
在保护区建设方面,截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区20个,其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达4126.3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8%,西藏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其中国家级1个)。初步形成了一个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在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内,严格限制经济开发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多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趋于稳定,并逐渐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使珍稀濒危物种的繁殖地、栖息地以及重要的生态系统、候鸟迁移的重要湿地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和生物遗迹等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对西藏自然保护区建设给予过这样的评价(注25):“ 试想,在过去的20年里,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可以将40%的面积划出用于自然保护?要扭转一个濒危物种不断减少的数量又谈何容易?而勤劳的西藏人民做到了。他们几乎保全了所有的物种———从雪豹、野牦牛、藏羚羊到麝鹿,还有很多,其中有一些是地球上最神秘和罕见的动物。”
所需要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压力,对促进西藏的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建设产生了难以替代的巨大作用。如果没有这样的支持,即便西藏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能够保持今天这样高的水平,较大的环境代价也将不可避免。
由此可见,如今的西藏,不仅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这与国际上少数人所持的“西藏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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