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处置应坚持资源化方向
随着电子产品消费日增,产品生命周期日减,我国电子废弃物日渐增多。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的不完善无疑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其造成的环境破坏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
根据来源划分,电子废弃物可分为4类:消费者(用户)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元(器)件、零(部)件;维修、维护过程中废弃的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视为电子废弃物的电子电器产品。
再生利用价值可观
到2004年末,全国城镇家庭部分电子产品总量为:彩色电视机2.4亿台、电冰箱1.6亿台、洗衣机1.7亿台、空调器1.3亿台、移动电话2亿部、家用电脑0.6亿台。历年部分家用电器年平均增长率为:彩色电视机17.6%、电冰箱21.2%、洗衣机9.5%、空调器54.4%、移动电话82.8%、家用电脑48.9%。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电子产品的家庭拥有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电子废弃物属于固体废弃物,虽然目前只占固体废弃物总量的万分之一到二,但是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三致”物质,如不妥善处理而直接填埋,其含有的重金属很容易渗入地下水引起严重污染;如焚烧这些电子废弃物,则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对大气及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从另一方面来看,大量有用元素的使用使得电子废弃物具有很高的再生利用价值。有资料表明,电子产品化学组成中,主要是以金属、橡胶塑料和玻璃材料为主,约占90%以上。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不仅符合废弃物处理的资源化目标,在资源重复利用及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回收监管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和监管体系相对薄弱。回收方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回收体系。例如,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曾尝试开通电子废弃物“绿色通道”服务。其目的本是回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国驻华机构和公司所产生的各种淘汰办公设备及配件等,集中进行规模化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同时由废弃物产生者交付少量的收集处置费。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社会对“付费处置”观念不认可,国内机关单位很少像外企和外国驻华机构那样主动花钱将“电子垃圾”送出去处理。再加上国内现有电子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较少,且面临着资金短缺、技术水平低下和电子废弃物收集难等问题,该“绿色通道”服务被迫停止。
从流向看,淘汰或废弃的电子产品的流向主要有:一是淘汰的部分电子产品流入二手市场,这些电子产品被小贩清洗、修理或重新组装后再转卖进入市场或销往农村;二是通过捐赠方式转移到欠发达的地区重新被利用,一些部门或团体将淘汰或不用的电子产品如电脑等,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到贫困地区;三是暂时贮存起来搁置不用;四是被正规企业或是非正规的家庭作坊回收、拆解以获取经济利益。由于监管不利,我国电子废弃物中,存有大量“洋垃圾”。这些来自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通过非正常渠道飘洋过海非法进入我国内地,已给我国部分地区,如广东贵屿、浙江台州等地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我国政府已意识到电子废弃物将对未来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深远影响,立法工作已经启动,但是法律制定的程序复杂、能够使用的成文法律较少,致使相关部门难以规范和解决现有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产生的复杂关系和问题。例如现有法律中,1995年10月通过、2004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2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均未对电子废弃物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就目前管理模式看,我国正以法律为主导,建立健全电子废弃物管理法律体系。现在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两部综合性法律为基础制定。在今后的法律制定中,应针对具体的产品制定其设计、生产和回收规范。如规范电子产品从设计到处理整个生命周期,是今后法律规范要明确的问题。
资源化发展方向应明确
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产生、回收、再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的科研人员均给予了高度关注。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有关电子废弃物的研究应重点放在以下几个领域:
首先是建立合理的法律监管体系;其次是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体系,研究制定报废、淘汰或更新电子电器产品整体或部分零部件再利用的技术标准;最后是积极鼓励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清洁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开发。
由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中含大量有害物质,如果不能科学地回收、处置,极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进而通过不同途径影响人类健康。因此为降低污染,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处理处置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将是中国必由之路。
就回收体系而言,建议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建立布局合理的各级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中心,逐步形成对废旧电子电器的产生、收集、储存、处理、再利用全过程有效监控的科学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一是如何界定各级回收中心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二是电子电器生产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应负的责任;三是如何引导和鼓励回收、处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大做强;四是如何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今后我国电子废弃物清洁生产工艺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研究:一是机械化程度高的电子废弃物自动拆卸装置或设备的研究;二是高效、清洁的破碎和分选设备的研究;三是现有工艺,如工艺简单的焚化法、热裂解法和溶蚀等方法的清洁化改造研究;四是污染小的生物技术研究;五是组合新的操作单元,开展新工艺流程研发。
电子废弃物既对环境存在危害,又是潜在的有价资源。作为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回收利用有价资源既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源的短缺,也顺应了世界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只有以循环经济为理论基础,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手段,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特点的回收利用体系,才能在电子废弃物处理领域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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