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机会!碳减排给新能源行业带来长线大机会
2009年12月是投资低碳经济的重要时间窗口: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订,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签署,再到2005年议定书正式生效,低碳经济逐渐步入历史舞台。《京都议定书》有效期截止于2012年,按照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约定,2009年12月将召开“哥本哈根会议”,会上各国将就2012年以后的碳减排义务达成新的协议。目前各国正围绕2012年之后减排义务进行磋商,由于美国态度转为积极加入,会议取得进展的概率大。
碳交易必将是万亿美元的大市场——欧盟减排初具规模,美国减排已起步:目前欧盟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碳排放贸易体系(EUETS),大型排放源企业被分配一定的指标额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EUETS购买或出售排放权。2008年,EUETS的交易额高达950亿美元(全球碳交易市场1200亿美元)。美国自2009年以来,改变了前任政府抵制减排的政策,正在筹建总额限定的排放权拍卖及交易体系,目标是在2050年之前将碳排放量减少80%(相对2005年)。在“2009美国清洁能源及能源安全”(ACES2009)法案中,提出将2020年减排目标设定为比2005年降低17%(该法案提出于3月31日,已于5月21日在国会能源及商业委员会通过,目前正讨论修改,最新修改版为6月2日。)
中国面临越来越大的碳减排压力,环境税将为我国碳税埋下伏笔: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09年以来,美国已多次公开要求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减排体系中,目标直指中国;我国面临的减排压力越来越大。目前讨论中的美国ACES2009法案,明确提出“为了保证美国企业的竞争优势,美国政府将为相关企业提供补贴,并调整相关贸易政策”。这意味着即使我国政府持强硬态度不参与任何减排计划,国内诸多涉外行业也将面临贸易上的“碳关税”,被区别化间接征收“碳税”。中长期来看,我国建立市场化减排体系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因为国内相关统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现下正处研究阶段的《环境税》预计将为“碳税”征收做好制度上的储备。
碳税将改变现有的资产价值体系,并带来相关设备投资机会:“碳税”给所有的高排放产品增加额外的成本,从而导致能源、钢铁、化工、建材行业发生分化,高效低排放的厂商将具备额外的竞争优势,目前应给予更高的估值水平;电力作为最大的碳排放行业,未来有望成为试点——水电项目的价值必将获得重估。建议择机长线布局水电蓝筹,另外大资金资产配置有必要向低碳排放行业及个股倾斜。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是股价变化重要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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