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环保联手治理煤尘污染
为改善煤炭发运站台周边及铁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减轻煤尘污染对当地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即日起,省环保厅和太原铁路局将联手整治煤炭发运站煤尘污染,无法按期完成煤尘治理的发运站将被依法关闭。
当前,扬尘污染已成为我省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煤炭发运站在
煤炭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污染。据测算,每装卸1吨煤炭可产生煤粉尘3.53公斤到6.41公斤,每堆存1吨煤每年可产生煤粉尘1.48公斤到2.02公斤,不仅给煤炭发运站台周边大气环境、铁路沿线房屋建筑、农作物、民用设施等造成不同程度污染,也给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包括,对省内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煤炭发运站、专用站台(含煤焦混发站台、企业自有直发站台)等进行煤尘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全面控制煤炭储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对2006年11月1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履行有关环保手续的煤炭发运站,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布局不合理的,依法关停取缔,并拆除其煤炭发运设施。按照行动要求,各煤炭发运站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煤尘污染治理任务。
7月起,所有粒度在35毫米及以下的煤炭经铁路运输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抑尘处理。验收合格的煤炭发运站,将由铁路部门优先安排煤炭发运计划,优先调配运力;不合格的,取消其煤炭发运计划,实施限运。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环保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或淘汰。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依法加倍征收扬尘污染排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